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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捐——不该强人所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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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0-25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街谈巷议

  募捐——不该强人所难
今年,我省发生了百年不遇的水灾。水灾过后,社会各界纷纷伸出援助之手。作为家乡人,我本该多捐款、捐物,可因近几个月来手头不宽裕,实在有点力不从心。尽管如此,我在妻子已捐了50元钱的情况下,仍拿出10元钱到某部门去“捐款”,以表达自己的一点心意。谁知收款人却拒收,理由是:10元钱太少,至少要捐20元。有鉴于此,我只好再加10元钱,但心里却不大痛快。“捐款”应是一种自觉自愿的行为,作为募捐者,一分钱也不应嫌少,否则就不叫“捐款”,而应该改用别的名称了。
               辽宁开原市开源镇邓贺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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