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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粮食投机,保障国家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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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12-26
第2版()
专栏:

取缔粮食投机,保障国家建设
不能把粮食给奸商拿去投机倒把
方学金 讲
我是辽东省西安县管家村的农民。前些日子,我卖给粮商两石豆子,每斤比卖给供销合作社多得一百五十元。当时心里很高兴。
豆子还没有送去,我村党支部书记于忠厚由县里开会回来了。他给我们讲了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接着大家进行了讨论,并且参观了展览会。在展览会上,我看到了在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农民也能使用机器种地,乡村也修起发电站,成立图书馆等美好的远景,心里可真亮堂。
在展览会上,我还看到一张画,画的是把粮食卖给粮商,粮商就拿去投机倒把的事情。当时我就想,我把豆子卖给粮商,这不是不对了吗?但是,我还有些想不通,明摆着的事:把两石豆子卖给粮商就多得几万元。在讨论会上,我就把这个问题提出来,大家可就讨论起来了。有人说,把两石豆子卖给粮商多卖几万元钱,可是粮商拿这些豆子去投机倒把,说不定能赚几倍的钱。如果大家都这么干,粮商掌握了粮食,哄抬物价,买什么东西都要贵。再说工人吃粮食贵了,织出布的成本就高,布的价钱就贵,吃亏的还是我们农民。曹运亮说:
“咱不能光看眼前的利益,应当往远看。咱们把粮食卖给国家,支援国家工业建设,工人可以给我们造出新式农具、拖拉机,帮助咱们发展生产。要是把粮食卖给粮商,让粮商拿去投机倒把,剥削人民,破坏国家建设,我们还得过扛大活的生活!”
这些话给我很大教育。我下了决心,不扔掉长远的大利益,决定把粮食卖给国家。我不仅要把这两石豆子送到供销合作社去,还要把其余要卖的粮食全卖给国家。粮商再多给多少钱,我也坚决不卖给他!
(辽东人民广播电台驻西安记者组记)
一颗粮食也不卖给投机奸商
艾光荣 讲
我叫艾光荣,是湖南省汉寿县文武乡的农民。以前,我对于应该把粮食卖给国家,不卖给投机商人的道理是不懂的。心想,卖给谁有什么关系,多卖几个钱是真的。
最近,我听了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报告,心里可亮堂了。粮食叫奸商拿去投机倒把,对农民的害处可实在大。就拿我们乡的事来说吧。在今年青黄不接的时候,我们乡的一个奸商,用两千多元一斤的高价卖米给缺粮户。这个奸商还说:“我的娃娃服我抱,你们爱要不要,卖三千元一斤,你们也得听我的。”幸亏政府始终用七百元一斤的价钱供应我们大米,才解决了缺粮户的困难。我永远忘不了奸商抬高粮价给我们农民的痛苦,更忘不了人民政府对我们的扶助。因此,我坚决不卖给奸商一颗粮食,我要把我的一千二百斤余粮全部卖给国家。我们挨家住的刘德生、夏正爱等六户农民,也准备把五千八百斤余粮一概都卖给国家,支援国家经济建设。 (汤龙宝、赵玉兰记)
我们要认清粮商的“奸白脸”
李成均 讲
今年中秋节前后,我们江苏省新沂县黄墩乡的麦价,被粮食投机奸商从一斤五百二十元抬高到五百六十元,向南顶到瓦窑,就抬高到六百二十元。有的有麦种的人贪几千块钱的“便宜”把麦种卖给投机粮贩子,需要麦种的人却不能用合理的价钱买到麦种。那时候,大家对粮食投机奸商恨得咬牙切齿,希望政府稳住粮价,严办这些坏东西。
有的农民看着奸商的价钱高,就想贪点小便宜把粮食卖给奸商,他们还不知道把粮食卖给谁对咱们农民有好处。拿今年青黄不接的时候来说吧,那时候,粮食投机奸商不顾农民死活,还从灾区里向外偷运粮食。政府从东北几千里路以外,花了很多运费把粮食运到新沂,每斤玉米比当地粮价便宜七十元。我们新沂县的农民都亲眼看到政府把救灾的粮食从新沂运到宿迁,那样一小车一小车要花多少运费呀,可是到宿迁卖给灾民,比新沂每斤还要便宜二十元。粮食卖给谁好,卖给谁坏,我们一定要认清。看奸商出的价钱高,不把粮食卖给国家,到你需要粮食的时候,你就要出更高的价钱去买。奸商哄抬粮价,别的物价跟着涨了,咱们农民也要吃亏。把粮食卖给国家,国家不但随时供应我们需要的粮食,还能保证城市人民有饭吃,大家都能安心搞建设。将来,我们才能过社会主义社会的幸福生活。 (赵力田等记)
拥护政府严格取缔粮食投机
王珍祥 讲
我是湖南省长沙市私营万象针织厂的女工,我最近听到政府要严格取缔粮食投机,高兴得不得了。
我过去为了买米吃,不知吃了粮食投机奸商多少苦头。在解放前,工人到月底、年底有了几个钱,米就涨了价,一个月的工资只能买到两、三斗米。一九四九年刚解放的时候,有一次,我到粮商那里去买米,粮商看到买米的人多,就把门一关不卖了。明明米店里的米堆积如山,粮商却硬说没有,想囤着卖高价钱。今年上半年,在我的老家的农村里,还有粮食投机奸商趁农民“青黄不接”的困难高价卖粮。
政府要严格取缔粮食投机,这对我们劳动人民实在太好了。国家掌握了粮食,就能有计划地供应城乡人民,米价就再也不会波动了。
(孙建民记)
孙小曼不把余粮卖给奸商
朱先本
孙小曼是浙江省龙游县寺下乡寺下村的民兵班长。今年他家的庄稼丰收了,除了公粮、吃粮,还剩一千多斤稻谷。前些日子,当地投机粮商用抬价的非法手段向他预购了六百斤晚稻。
十一月初,寺下村的国家购粮站向农民宣传了把余粮卖给国家对国家、对农民的好处。孙小曼回想起在旧社会里,他们父子两代受地主剥削,家中 “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苦日子,和解放后人民政府对自己的各种帮助,心里直觉得自己不该为了贪图眼前一点小便宜,便不把粮食卖给国家。他还想到在一九四六年,辛辛苦苦养了一口猪,以七百斤稻谷的价钱卖出去,钱在家里放了三天,就只能买到四百斤稻谷。解放后,物价一直很稳定,这就是国家掌握粮食的一个好处。他想:把粮食卖给奸商,让他们拿去投机倒把,就是“自搬石头自压脚”。
他想通了这些道理以后,就立即把钱退还了投机粮商。接着,他就把一千一百斤余粮卖给了国家。在他的影响下,村里另外几户农民也把已经预售给粮商的五千多斤余粮卖给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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