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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发言人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中方不承认港英单方修改的法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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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0-26
第4版(要闻)
专栏:

  外交部发言人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
中方不承认港英单方修改的法律
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罗辉)外交部发言人沈国放今天下午在记者招待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重申,中方不承认港英单方面修改的法律,并将保留按照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对《人权法案条例》和港英重新修订的其它法律进行审查的权利。
有记者问:你对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在1997年以后的地位有何评论?
沈国放回答: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香港未来的根本大法,是在广泛征求香港各界意见后制定产生的。香港其它任何法律都必须服从于基本法。基本法对香港居民的民主、自由等权利作了明确规定。1997年后香港居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和自由将会得到充分及有效的保障。
他说,《人权法案条例》是港英政府于1991年单方面制定通过、并凌驾于香港其它法律之上的法案,港府根据该法单方面对许多香港现行法律作了重大修改,严重违反了中英联合声明和香港基本法关于“现行法律基本不变”的原则,以及中英双方通过协商妥善解决香港过渡时期的问题的原则。
他强调,“中方早已就此问题阐明了立场,我在此愿重申,中方不承认港英单方面修改的法律,并将保留按照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对《人权法案条例》和港英重新修订的其它法律进行审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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