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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吸收党员先经群众审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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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08-25
第2版()
专栏:

  兴县吸收党员先经群众审查
【新华社晋绥二十二日电】兴县五区瓦塘村中共支部开创先例,吸收党员先请群众审查。该村在土地复查中曾公开审查党员,在群众中建立了党的崇高威信。贫农团委员康五同、农会小组长康谋此及康梅儿、民兵小队长康引儿,四人当在群众大会上向中共支部请求入党,支部就先请群众审查,群众评定四人都已具备入党条件,尤其是康谋此大公无私令人钦佩,他自己只有水地三亩,却让出两亩换成旱地,以帮助贫苦群众翻身,指出康五同工作积极负责,帮群众解决了不少困难,但他应叫他老婆不再和地主女人勾扯。中共支部当接受群众意见,吸收四人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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