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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新道路——《万里文选》读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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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1-02
第9版(理论)
专栏:

  具有中国特色的
社会主义农业新道路
——《万里文选》读后
吴江
农民问题在以考察西方社会为主的马克思学说中不占十分重要的地位,农民被视为是保守的阶级,正处在分化衰落过程中。《法德农民问题》所谈的合作化仅为农民提供了可能减少其分化过程中的痛苦的途径。马克思、恩格斯除了在经济学上论证工农业关系外,没有专门论述农业的未来发展和农业现代化问题。然而,在农民群众居多数的中国,农民问题就空前突出了。中国这个原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农业大国,农民在共产党领导下不仅成为民主革命的主力军,而且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农业也处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地位,国民经济现代化与农业现代化密不可分。因此,我们面临的农民问题和农业问题,是马克思主义中一个全新的问题,需要我们独立地加以探索和解决。
现在大家可以看得很明白,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我们在农民和农业发展问题上走过了一条崎岖曲折的道路。到了70年代末,实践迫使我们不能不重新审查已走过的道路,并得出多少有些痛苦的结论:必须进行彻底的改革。农村的改革在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史上画上了浓重的光辉的一笔,是我国整个经济改革的起点和推动力。
《万里文选》中有关农村工作的部分共14篇,从1978年到1986年,此时,作者先是任中共安徽省委书记,1980年起又担任党和国家领导职务并主持农村工作,正是我国农村改革迈出决定性一步的时候。《文选》所提供给我们的主要就是如何迈出这决定性的一步,农民是如何冲破人民公社体制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1978年,作者说:“马克思逝世一百多年了,哪能预测到现在的一些情况,一切都按照他讲的办,列宁就不能革命了,马克思主义就不能发展了”(本文引号内的句子均引自《文选》)。“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省委没有决定的,只要符合客观情况的就去办,将来省委追认。”“包产到户是农民对剥夺他们劳动的权、责、利的一种最彻底的抵制。”“农民要摆脱的是平均主义、官僚主义和苛捐杂税,并不是要摆脱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农村的改革就是在这种指导思想下起步的。
早在1981、1982年,作者就指出:“我们的农业只能走商品化,社会化的道路”;“当前中心问题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如何发展商品经济,商品经济不发展是搞不好社会主义的”。废除人民公社体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最大的历史功绩就在于重新解放了我国最广大的生产力,从而为发展商品经济提供了基础和条件。乡镇企业的蓬勃兴起是第一个成果,而乡镇企业的发展又使广大农民直接参与了国家工业化事业。如何指导这些新兴的乡镇企业?作者在1984年着重指出:“要用市场经济观点指导乡镇企业。”而当时提到用市场经济观点作指导一般还只限于特区经济。
从1978年开始,经过多次重大争论,突破了若干几乎是根深蒂固的僵化观念,为改革开放开辟了道路。第一次就是“两个凡是”与“实践标准”的争论;第二次就是由1978年安徽实行包产到户引起的关于农村是否应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争论,历时三年,到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才最终解决;第三次就是关于是否实行商品经济的争论,这个争论到十二届三中全会才得到定论。
从1981年到1985年,中央连续五年每年末都召开一次农村工作会议,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群众实践中的新经验、新创造,然后集思广益,提出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形成一个文件,这个文件被称为“一号文件”。此举充分体现了中央把农村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和基础的地位。1985年的“一号文件”决定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按市场需要进行生产。这在当时是一个突破性的进展,说明农村改革又深入了一大步。
1982年11月在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农业书记会议和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万里概括性地指出今后我国农业发展的趋向:“农村经济出现的这种新局面,已经显露出它今后的趋向,从中可以看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的发展道路和前景。我们不可能也不应当规定未来发展的每一具体步骤和每一具体形式,正如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广大农民的创造一样,联产承包以后农村经济发展的具体进程和形式,同样要依靠农民群众的智慧去创造。但是,我们完全可能而且应当去探索和把握客观的发展规律和大体趋向,从而开阔眼界,提高指导能力。从目前来看、从自给性、半自给性生产转向商品性的、社会化的生产,并使农村社会主义经济的具体形式与这个过程相适应,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总的趋势。”
由此,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新道路已经开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既然已为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奠定了基础,那么以后的发展就要在这个基础上做文章,也就是要在这个基础上使我国农业实现商品化、产业化、社会化、现代化乃至城乡一体化。但是,要走已开通的新路子并非易事,这主要面临两个问题:一个是,不仅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角度,还要从世界经济发展角度来重新认识农业的地位和中国农业本身的状况;另一个是,我们的农业如何进入商品市场经济,是让市场经济自发地无情地将农业资金、土地和劳动力配置到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去,使农业生产条件恶化,还是让农业主动适应商品市场经济的需求,改造自身,实现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产业化和现代化。这两个问题是互相联系着的,而在一定意义上,前者更带有决定性。
据国际农业组织和专家推测,世界面临缺粮问题已是定局。全世界150个发展中国家多数不能粮食自给;而一些发达国家大都是农产品出口国,它们以巨资补贴农业生产,以粮食作为战略物资,获取高额利润。中国以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着占世界22%的人口,又面临着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人口增长的威胁,农业始终是一个关系着我国民族生存和社会主义事业成败的根本性问题。因此,对农业问题决不可掉以轻心。
1984年,我国粮食产量突破了4000亿公斤大关后,农业出现了几年徘徊不前的状况,在向市场经济过渡中又发生了工农产品剪刀差扩大的问题,因农业比较效益低下农民弃田从事非农业者日益增多,耕地大量被各种开发区吞没,有的地方甚至对农民收取各种苛捐杂税(这是农民最不能忍受的),部分农民的生活水平又呈下降趋势。这一切,与其归因于市场经济的无情,不如归因于一个时期以来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的思想不同程度地陷入了误区:第一,在一部分人的头脑中,搞不清一、二、三产业的正确关系,以农业为基础的观念并不牢固;第二,对农业这个弱质产业的特性及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规律认识不足,未能及时校正那种简单地按比较效益高低而配置资源的倾向;第三,国家一度忽视了对农业的扶持,主要表现在农业投入(包括短期投入和长期投入)连年滑坡。据统计,农业投资占整个国有单位投资的比重,80年代初期为5%,1992年下降到3.7%,1993年又下降到2.8%;1994年国家对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占全国基本建设投资的比重再次下降。而且,就这点投资连同农村自筹资金,也往往被有些地方政府挪作他用却不受到查处;第四,沿海发达地区和南方某些产粮区的部分领导人,一个时期以来被一种错误理论所吸引,这就是:先将资金和土地用于发展高效益的二、三产业,然后再用二、三产业赚来的钱向外省或外国购买粮食,认为这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合理办法。这就是近年来南方某些产粮省粮食告急,不能不依靠北粮南调的重要原因。对于我们这个人多地少以农为本的大国来说,这确是一种危险思想(当然,同外地乃至外国适当地进行粮食调剂是必要的)。
这几年农业前进中遇到的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主要得力于领导重视,以及干部思想由于吸取了各种教训,逐渐走出了上述误区。当然我们也应该承认,在无情的市场经济面前,在缺乏经验的情况下,遭遇一些意想不到的困难而因此遭受一些挫折是难免的,这些困难只有在逐渐摸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并使农业发展顺应其规律的情况下才能得到顺利解决。
中国人均土地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但中国农耕历史悠久,土地潜力巨大,至今尚有大片处女地(多在少数民族地区)未开垦,并有大量荒地荒山荒滩可资利用。归根到底,农业希望在科技。只要依靠科技兴农,依靠科技增产,中国农业的前途是不可限量的。当然,也有限制因素或可虑因素,即农业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尤其是水的问题日益紧迫地摆到了我们面前。搞农业而不重水利,是绝路一条,自古皆然。现在我国是水灾频繁(大江大河大湖水利严重失修)和水资源贫乏并存,哪一头也疏忽不得。兴农必治水,既要治滔滔洪水,也要治水土流失。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农村改革,在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实现农业的商品化、社会化、产业化和现代化,一方面要靠农民群众的智慧去创造,另一方面则要依靠我们开阔眼界,提高领导能力。实现的途径和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现在已经有一些值得重视的探索(如种田大户,一村一品,规模经营,各种联系农户的服务网和各类专业公司,组建产供销农工商一体化组织,辅之以建造农业科技实验基地等等),但实现多种形式必须视各地的实际条件而定。可借鉴而不可抄袭,宜稳而不宜急;并且必须坚持自觉自愿而不可强制,更不可搞剥夺。剥夺,就是违反农民自愿原则而任意处置农民的财产和土地(如今包括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过去我们曾将剥夺或变相剥夺农民误认为是马克思主义,有过许多严重的教训。现在,无论在农业中采取何种联合形式(包括实施农业的集体化、集约化经营,以及将农民承包的土地划分为口粮田和商品粮田的“双田制”等),都不能重犯剥夺农民的错误,并且要牢记这种错误,如果我们愿意真正尊重马克思主义,不愿再糟踏社会主义声誉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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