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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台商合法权益 促进两岸经贸交流台胞投资保护法执法检查即将开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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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1-0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保护台商合法权益 促进两岸经贸交流
台胞投资保护法执法检查即将开始
本报北京11月2日讯记者武侠报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外经贸部、国务院台办、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将于11月6日赴广东、福建两地,对那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此同时,浙江、江苏、山东三省的自查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是去年3月由八届全国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倪志福在执法检查组临行前的会议上指出,台胞投资保护法是一部以保护和鼓励台湾同胞投资为宗旨的法律。它的颁布和实施是发展两岸经贸关系,推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必然要求和有力措施。它进一步为台胞在大陆投资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台胞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两岸经贸关系更健康地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切实地贯彻执行这部法律,必将极大地促进台胞在大陆的投资,促进两岸经济共同发展。
倪志福强调了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我们不以政治分歧去影响、干扰两岸经济合作”的指示,要求检查组通过检查,全面了解台胞投资保护法的执行情况,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以推动该法的更好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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