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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地方贯彻《劳动法》难度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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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1-06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一些地方贯彻《劳动法》难度大
《劳动法》实施8个多月来,一些地方在贯彻执行中遇到不少问题。以下是笔者了解到的一些情况:去年各级政府劳动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举办了各类学习贯彻实施《劳动法》的培训班,在许多培训班中学员职务最高的仅是工会主席,或是劳资科(处)长,企业法人代表很少有参加的。现在多数企业的法人代表和企业主管劳资的领导还不知《劳动法》的主要内容,部分劳资干部也对《劳动法》不清楚。现在企业中是法人代表说了算,企业的劳资部门只能围绕着企业主要领导转。有的劳资干部明知本企业的一些做法违反《劳动法》,却既不向领导提出,也不向主管部门反映,原因是怕得罪企业领导人。虽然《劳动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都规定得非常明确,但实际上很难得到执行,有些企业职工在工资和工作时间方面的权益正受到侵犯。在《劳动法》贯彻实施前和实施中,配套文件没有及时出台,企业只好用新法配旧的文件、条例双轨运行,操作上感觉很不顺。另外,劳资干部素质低也影响着《劳动法》的贯彻实施。
笔者认为,要全面贯彻实施《劳动法》,首先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劳资干部的思想觉悟和认识水平,增强法制观念;其次是各级劳资部门要冲破阻力,依法行使职权;第三是各级劳动部门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对企业贯彻实施《劳动法》进行检查,让《劳动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山西大同市煤炭工业局 陈振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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