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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协助失所平民返乡委员会双方获协议 定期协助失所平民返乡及外籍平民前往对方地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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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12-30
第4版()
专栏:

朝鲜协助失所平民返乡委员会双方获协议
定期协助失所平民返乡及外籍平民前往对方地区
【新华社开城二十九日电】协助失所平民返乡委员会今天举行会议,就关于协助失所平民返乡及外籍平民前往对方地区的行政细节谅解在原则上达成协议。
双方在会议上协议经军事停战委员会批准后,协助失所平民返回家乡及外籍平民前往对方军事控制地区的工作将在一九五四年三月一日开始,并在军事停战委员会所确定的日期以前完成。
委员会的协议是根据朝鲜停战协定第五十九款的规定达成的,该款规定:双方司令官在停战后应准许并协助在战争中流离失所、愿意返乡的平民越过军事分界线返回家乡,及居住在本方军事控制地区的外籍平民前往对方军事控制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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