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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多党合作的理论指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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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1-10
第11版(国内政治专页)
专栏:

  促进多党合作的理论指针
民建中央主席孙起孟(书面发言)
邓小平同志关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思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统一战线的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人民在长期历史实践中作出的郑重的历史抉择。中国人民在蒙受了太多的苦难,经过30多年的求索之后,最终确立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1979年10月,各民主党派召开代表大会期间,邓小平同志第一次明确指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许多党合作用政治制度加以界定,这是邓小平同志的功绩。1989年,中共中央制定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这个文件是在邓小平同志亲自批示后制定的。发布这个文件,是这个新发展时期的重要事件。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和优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它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起,构成了我们这个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政治框架,为人民群众能够最大限度地参与对国家的管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提供至关重要的条件。第二,实行一党领导、多党合作,在上通下达,化解矛盾,协调社会关系,发展共同利益等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有利于维护、巩固和发展我国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第三,通过多党合作、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和监督作用,可以调动社会众多方面的积极性,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建议和社情民意,从而使共产党的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更加切合客观实际,更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
现在,我们国家正在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经过十多年改革,我国经济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初步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与此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相适应,我们正面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坚持和发展多党合作的重大课题。这要求我们在坚持一党领导、多党合作,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精髓的同时,不断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开拓新思路。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发展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赖以形成的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使宪法关于这一制度的规定精神,真正成为我国各政党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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