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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方要求澳门移交三名案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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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1-12
第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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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警方要求澳门移交三名案犯
新华社广州11月10日电(记者杨霞)广东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日前发表谈话,对澳门高等法院拒绝将杨沃亮等3名案犯移交广东处理的决定深表遗憾,要求葡方将3名案犯移交广东审理。
1990年6月15日,中国银行鹤山支行女职员张某被人扼死在住房内。1993年12月5日,澳门警方将凶手杨沃亮抓获。
1992年,广东警方在破获江门市“1·26”特大制贩“冰”毒案件中,证实香港不法分子李振华是策划并出资建立制造“冰”毒秘密加工场的主谋。1994年3月18日,李振华在澳门落网。
梁钟明系广东省顺德市公安局最近侦破的一起特大盗窃汽车团伙案件的主犯之一。根据已抓获的同案犯供认并经初步调查证实,此团伙已盗、销各类小汽车38辆。1994年4月,梁钟明在澳门被捕。
广东警方发言人指出,杨沃亮、李振华和梁钟明等3名案犯分别在广东境内故意行凶杀人、制贩毒品和大肆盗窃,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律,理应受到中国法律的制裁。为此,广东警方先后致函澳门警方,要求将杨沃亮等3名案犯移交粤方审理。澳门高等法院分别作出裁决,同意将3人移交回广东受审。但葡萄牙宪法法院却一拖再拖,直至否定澳门高等法院的裁决。澳门高等法院屈服于这种压力,于日前改变了原来的裁决,宣布杨犯等3人不移交广东审理。
这位发言人说,近十多年来,粤澳警方不断加强合作,为打击越境犯罪、维护两地的治安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广东警方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成功地协助澳门警方破获了一批重大刑事罪案,缉获并移交了一批澳门通缉在逃犯,仅今年以来就抓获并移交了两名罪犯。广东警方加强粤澳警务合作对打击严重刑事罪案、遏制跨境犯罪起了重要作用,并将一如既往地坚持这一立场。但是,葡方的上述作法已经使双方的合作蒙上了一层阴影。为此,广东警方希望葡方从维护中葡友好关系的大局出发,尽快将3名案犯移交中方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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