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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业组织——农民进入市场的桥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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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1-13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农村经济观察

  农村产业组织——
农民进入市场的桥梁
王海燕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如何提高农业的效益,如何将千家万户的农民引入市场,如何使农村经济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内外经验均表明,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目前,在山东省及许多地方涌现出的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形式——农村产业组织,便是一种实践。
典型的农村产业组织,是以加工或运销企业为龙头,围绕着当地优势经济资源,确立主导产业,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龙头企业对下属各生产单位或农户实行系列化服务,双方结成利益共同体,对外与国内外市场对接,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体系。例如,山东尽美食品有限公司,是诸城市一家肉食鸡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外贸公司,他们通过发放生产扶持金、实行收购保护价以及雏鸡发放、饲料供应、疫病防治、收购调运“四到门”服务,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
另外还有其他一些形式,从山东的情况看,具体又有两类:一类是从多种经营起步,从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入手,逐步形成区域性主导产业。例如,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围绕当地资源优势,以乡镇为区域,培植拳头产品,形成规模经营。目前全区已建立起粮食、棉花、瓜菜、海陆养殖、猪鬃加工、工艺品、年画风筝、皮革加工、草柳编织以及文化旅游等15个区域性主导产业,产值达15亿元;再一类是通过发育农产品市场,特别是专业批发市场,带动区域性专业化生产。例如,山东省寿光市从建立蔬菜批发市场入手,拉动蔬菜规模发展,继而带动其他农副产品形成专业生产与规模经营。“寿光蔬菜批发市场”目前已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蔬菜交易中心、信息交流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
应当注意到的是,目前还出现了一种更新的产业组织形式,即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按照自愿互利原则,进一步建立的一种跨区域、跨行业,融沟通信息、协调关系、合作开发等职能为一体的协会性组织。在这里具体就是指山东省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联席会议(简称农产联)。这个组织是莱阳市倡议,与莱西、昌乐、临沭、金乡、寿光、泰安郊区7县市区共同发起成立的。目前联席会成员已发展到14个县市区。
上述各类农村产业组织形式均既不同于人民公社式的集体经济,也不是农户之间简单的联合,而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新型经济组织。这是一种由利益机制和经济合同为纽带,将企业与农户联结在一起的一体化的经营组织,是农村经济活动中的一种新型经济主体。
农村产业组织的性质决定了它在一定程度上同分散的农户经济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从总体和本质上来说,它是农村经济中从前所没有的一种经济实体,具有明显的企业化特征。例如,在产业组织内部,可以通过多方式多层次建立起各种经济实体,尤其是可以让龙头企业与农户、农户与农户采用股份合作的形式,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
农村各类形式的产业组织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而是由小生产向社会化大生产转变的新形势下的必然产物。它们反映了农村生产力质的飞跃和生产关系的深刻变革,是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的有效形式。其具体表现:一是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并有机地将农村的一二三产业联系在一起,使其共同发展;二是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三是通过实现农产品的多次转化增值大大提高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比较利益;四是突破了社区的界限,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了生产要素优化配置。
(作者为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教研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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