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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公布四起大要案处理结果虚开伪造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国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陈松南石万雄姚天佑被处以死刑徐刚处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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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1-14
第4版(要闻)
专栏:

  高法公布四起大要案处理结果
虚开伪造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国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陈松南石万雄姚天佑被处以死刑徐刚处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记者张宿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今天在这里向新闻界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对四起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的处理结果,四名虚开、伪造、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分子中,有三名被以投机倒把罪处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名以投机倒把罪被处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第四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人民法院对这一类在我国税制改革中出现的严重犯罪的处理结果。今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了进一步严厉打击这类犯罪,制定了《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广东省潮阳市峡山鸿南贸易部经理陈松南,在1994年6月至9月间,非法购买百万位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通过他人介绍,先后为江西、广东、广西等地的17家企业虚开31份,累计销售金额1.55亿多元,应抵扣税额2638万多元,实际已向税务机关抵扣税款986万多元。陈松南从中收取开票费1.5万元。
广东省汕头市升平区汕泰物资公司经理石万雄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在去年四五月间向税务机关领购十万位数的广东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共200份,非法为潮州市15家企业虚开61份,累计开出销售金额3980万多元,应抵扣税额676万多元,实际已向税务机关抵扣税款260多万元。石万雄从中收取开票费90万多元,非法获利36万多元,全部用于挥霍。
1993年7月至1994年3月间,辽宁省沈阳市无业人员姚天佑为牟取非法利益,先后找人为自己印制假发票,并提供了印花版和发票样品,共印制了辽宁省增值税专用发票5000份、各种普通发票9.1万份。他将其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800份、普通发票1.35万份出卖给他人。
四川省成都市无业人员徐刚在1994年八九月间,非法购买了百万位数的四川省增值税专用发票125份,单独或伙同他人全部非法出售到广东省,出售的发票流入社会后,已经查实被虚开的29份,票面销售金额2.2亿多元,应抵扣税款3700万元,已向税务机关抵扣税款1700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这四名犯罪分子的罪行情节都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依法核准了陈松南、石万雄、姚天佑等三人的死刑。鉴于徐刚在核准其死刑期间,有特别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将一、二审对其判处的死刑改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为了获取暴利,犯罪分子往往会置国家禁令于不顾,疯狂从事犯罪活动,对待这样一批贪婪狡诈、胆大妄为、主观恶性极深的犯罪分子,我们绝不能有丝毫的手软,必须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严惩处。
刘家琛同时建议,必须尽快加强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它发票的日常管理和使用监控工作,建立健全严格的工作制度,坚决取缔以任何形式存在着的各种发票黑市交易活动,最大限度地堵塞各方面的漏洞,把各种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使犯罪分子无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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