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6阅读
  • 0回复

检察长刘克校的座右铭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1-14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执法者风采

  检察长刘克校的座右铭
石本立舒采雄覃显益
“廉洁不谋私,勤政干事业”,这是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克校的座右铭。
他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实践着自己的铭言。
1994年4月,在侦查国土系列特大贪污、受贿“窝案”的20多天时间里,刘克校亲自在第一线坐镇指挥,吃住在办公室,累了就与同志们一起在拼拢的办公桌上躺一下,每天只休息三四个小时。在他的带动下,干警们团结协作,一举查破了全县建国以来最大的贪污、受贿案,为国家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今年2月,县检察院依法清理某乡办煤矿的帐目。一天晚上,该矿矿长趁刘克校不在家,将2000元现金放在刘家桌上便走了。等刘克校的爱人追出门,那人已不知去向。刘克校第二天一上班,便将这笔钱交给了检察院纪检组。
刘克校常说:“办案不能徇私情。要秉公办案,就不能收别人的钱物,不管这些钱是说情的、是求公道的、或是为了感谢。收了,就会失去公心,就会影响严格执法。”
在刘克校的带领下,溆浦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已跨入了先进行列,连续两年被怀化地区检察分院评为先进单位;1994年,被怀化地区地委、行署授予“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