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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评议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途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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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1-14
第9版(理论)
专栏:

  行风评议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途径
王仁根李永寿
坚决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是当前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自从党中央、国务院于1990年明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以来,各地围绕如何更有效地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进行了认真探索。其中,开展行风评议就是为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途径之一。
所谓行风评议,是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而开展的一项民主评议活动。它是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拿起批评武器,评议行风、评议掌握一定权力的政府部门,推动有关行业端正行业行为,促进政府机关廉洁从政的一种民主形式。开展行风评议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它一出现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重视,并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实践表明,开展行风评议的意义在于:(1)行风评议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具体体现。反腐败不能搞群众运动,但要相信和依靠群众,这是党在新时期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原则,也是反腐败斗争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而行风评议正是相信和依靠群众,坚持群众路线的一种好形式。因为行风有没有问题和有什么问题,群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在行风评议中,评议人员来自社会各界,能充分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从而使行风评议始终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支持。(2)行风评议有利于发扬我党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在整个评议过程中,由于坚持广开言路和集中解决问题相结合的原则,调动了被评议部门自我纠正不正之风的自觉性。评议人员的中肯批评和被评议部门诚恳的自我批评在行风评议中得到了有机结合,从而转化为推动廉政勤政建设的强大动力。(3)行风评议作为一种外部监督,有利于加强对权力进行制约的力度。行风评议活动的开展,不仅加大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力度,同时也显示了多种监督相结合的威力和效应。过去的群众监督,主要是通过人民来信的形式进行答复,通过举报来处理;而行风评议则是有组织地集中地体现和反映群众的要求,对政府部门和特殊行业的工作情况作出客观的分析,得出公正的评价。
各地行风评议的实践给我们的主要启示是:1.只有确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才能把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邓小平同志一贯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他指出,对领导干部特殊化现象,“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不改的,人民有权依法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几年来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说明,只有最大限度地相信和依靠群众,才能使纠风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长期以来,一些已经纠正了的老问题,时常出现反复现象,这除了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和体制不健全外,另一重要原因是以往的纠风工作过多地依靠了领导监督,没有把人民群众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渗透到权力运用的全过程,从而缺乏深厚的力量源泉。现在开展的行风评议正是坚持和依靠群众,为社会各界参与廉政建设提供了舞台,使纠风工作做到更加准确、科学、有效。2.创造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民主建设的新经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何能够既不搞群众运动,而又依靠群众进行反腐倡廉,这是在反腐败斗争实践中时常遇到的一个现实课题。我们认为,各地开展的行风评议正是在这一点上给我们提供了新鲜经验。社会主义离不开民主建设,但社会主义民主不同于资本主义民主,它是有领导的民主,是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自由的民主。而行风评议就是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发扬民主的一种好形式。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各地在实践中都十分注意加强对行风评议的组织指导,如要求评议代表收集意见必须做到客观、全面、系统,反对捕风捉影;对被评议单位,要求从实际出发,注意解决深层次的问题,反对就事论事和提出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评议时必须以法纪、政策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反对无限上纲;被评议单位必须正确对待批评,不管意见如何尖锐,都要能坐得住,听得进,坚决改。3.行风评议的综合效应为廉政建设提供了重要保证。我们知道,坚持反腐败,领导是关键、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而正在开展的行风评议,通过群众评议活动,使广大干部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自查自纠,改进行政行为,对于建立反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并着眼于防范,可以起到重要的保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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