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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后服务”不可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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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1-15
第10版(经济生活)
专栏:消费者说

  “诉后服务”不可取
湖北省鄂州市总工会余勇
一位朋友前些天从商场购回一台热水器,使用仅几天,热水器水温就不能控制了。为此,朋友跑商场,找维修点,结果被当作“皮球”踢来踢去。情急之下,他只好将此事诉至消协。这一招还真管用,不几天,商场经理即亲自登门致歉并给换了一台新热水器。
售后服务本应是企业与经销单位经营活动的自然延伸。高明的经营者应该及时收集处理消费者反馈来的各种信息,主动为消费者排忧解难。而现实中,总有那么一些经营单位把售出的商品当作“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提供售后服务”只是它们的促销手段而已。当售出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找上门时,不是避而不见,就是百般推卸责任,等到被激怒的消费者诉诸报刊、消协,直至告到法院后,方才匆忙出来“服务”。
如此“诉后服务”既让消费者花费了精力、财力,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使自身丧失了信誉,失去了顾客。莫把“售后服务”变成“诉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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