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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我国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稳步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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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1-1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
我国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稳步发展
本报北京11月14日讯记者翟启运报道:记者从民政部今天在京召开的“我国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我国村民自治制度已逐渐深入人心,农村中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通过村民自治得到了较好解决,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已逐步展现在人们面前。
依据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我国的基层政权组织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在城市是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为了方便管理,市、市辖区设有派出机构——城市街道办事处。城乡基层设有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目前,全国共有乡镇4.8万多个,不设区的市400多个,市辖区近700个,街道办事处5000多个,村民委员会100多万个,居民委员会11万多个。
据了解,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我国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新气象。全国15个省、自治区进行了向乡镇简政放权的试点工作;一些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制定颁布了乡镇政府工作条例并进行了乡镇机构改革。城市街道办事处工作也有了长足发展,街道集体经济和社区服务形势喜人:截至去年底,全国已有176个街道实现产值超亿元,利税超1000万元;全国社区服务实体已达2500多个。
我国分别于1988年6月和1990年1月相继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现在,全国的村民委员会和绝大部分居民委员会已普遍进行了两次换届选举,大批年富力强、热心公益的人被选进村、居委会领导班子。全国有半数以上村委会建立健全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做到了村中重大事情由村民代表讨论决定;近1/3的村民委员会建立了村民自治章程,做到村民群众民主管理村务,村民自治活动已在各地蓬勃展开。居委会的工作近年来也有很大发展,尤其是居办经济发展迅速,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产值超百万元,利税超10万元以上的居委会已达3600多个。经济的发展为居委会开展各项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据介绍,在推进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中,各地还认真进行了干部培训和表彰活动。全国乡镇长,村、居委会主任已普遍培训一遍;全国绝大多数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对先进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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