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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确定明年为法制宣传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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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1-17
第2版(经济)
专栏:部委快讯

  民航确定明年为法制宣传年
本报北京11月15日讯记者刘桂莲报道:八届人大第16次会议于10月30日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航总局局长陈光毅在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以《民用航空法》颁布为契机,把民航的经营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陈光毅说,《民用航空法》的颁布,对维护国家的领空主权和民用航空权利,保障民用航空活动安全和有秩序地进行,保护民用航空活动当事人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陈光毅宣布,1996年是“民航法制宣传年”,除全民航系统学习外,要广泛向社会各界宣传,并抓好与《民用航空法》配套的各项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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