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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生在森林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说加大力度依法治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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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1-06
第2版(经济)
专栏:

  陈俊生在森林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说
加大力度依法治林
本报北京1月5日讯记者周泓洋报道: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森林法》实施10周年座谈会上,国务委员陈俊生同志指出,《森林法》是确保林业改革和建设顺利进行的根本大法。《森林法》实施10年来,在保护、发展和利用森林资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要进一步认识依法治林的重要性,健全林业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保障我国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林业部部长徐有芳在座谈会上说,《森林法》是在邓小平同志的倡导下,1984年9月20日经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8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森林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林业建设纳入了法治轨道,是我国林业建设的一个新的里程碑。随后又制订了一系列配套法规,截至1994年已经制订并发布的林业法律及法律性决定4件,行政法规9件;部门规章60多件,地方性的林业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200多件,初步形成了林业法规体系,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证。
座谈会上,林业部副部长沈茂成汇报了我国依法治林的情况。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市、自治区和大部分地、县建立了林业公安机关。在一些重点林区成立了林业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构,同时还建立了木材检查站4600多个,乡镇林业工作站3.7万个,形成了30多万人的林业执法队伍,为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重要保证。
出席今天座谈会的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田纪云以及20多个部门的领导和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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