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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三总部发布命令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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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1-0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解放军三总部发布命令
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解放军三总部日前发布命令,规定在全军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由三总部首长签发命令颁发的《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从1月1日起施行。《规定》指出,加强对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目的是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财经法规,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保持清正廉洁。凡承担经济责任的团以上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均应依照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对任职两年以上的在职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提升、调动、免职和退出现役的领导干部,实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重点建设项目、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和专项经费的主要负责人,实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其主要内容:审查上级拨款和单位自有经费是否用于部队建设,投向是否合理,事业建设成效如何;审查重大经济项目决策的论证过程、依据、程序和效果,有无失误和严重损失浪费;审查经费物资管理是否严格,查实债权债务、经济悬案和家底经费,查清装备、物资、器材有无流失问题;审查执行财经法纪情况,有无违反财经法纪问题;审计对象是否廉洁自律,是否严格要求和支持部属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审计报告由派出单位审计部门审查后,报单位党委审批,分别由干部部门和审计部门存档,作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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