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2阅读
  • 0回复

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廉政建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1-18
第7版(党的生活)
专栏:公仆心声

  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廉政建设
李映华
近年来,我市反腐败斗争取得了较大的成绩,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了明显进步,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了及时清理和纠正,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力度明显加强,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得到了上级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在开展反腐败斗争中,我们体会最深的一点,就是要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通过人民群众的参与,把反腐败斗争持续有效地深入开展下去。
    增强群众观念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同志对反腐败必须依靠群众缺乏应有的认识,少数领导干部由于自身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害怕群众检举自己的问题;还有一些干部虽然自身没什么问题,却又担心在自己管辖的范围被群众检举出太多的问题要承担领导责任,影响自己的前程。针对这些模糊认识,我们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群众观念的教育,并在实践中着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几个关系,增强依靠群众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自觉性。一是依靠群众和搞群众运动的关系。我们明确规定,反腐败要坚持依靠群众,但不搞群众运动,不搞人人过关,从根本上防止了以往搞群众运动产生的过火行为和扩大化问题。二是依靠群众与发挥专门机关职能作用的关系。群众的重要作用在于通过大量的举报提供充足的案源。当然,离开了专门机关,所谓的依靠群众就可能会离开法制轨道,以至重蹈过去运动的覆辙。
    健全举报制度
群众参与反腐败要有一个良好的环境和畅通的渠道。过去设立的举报和信访机构不少,为群众举报带来了一定的方便,但是也产生了一些问题。需要举报的问题究竟该向谁反映,往往使群众无所适从,加上这些举报系统又没有一个统一的协调部门,常常造成相互间的扯皮推诿,反而使群众感到不便。
对此,我们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完善和改进举报网络。建立信访举报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访举报机构的协调配合,避免分散精力、重复劳动,使各举报机构及时互通情况,互相合作,避免发生各自为政或以罚代纪、以纪代刑的情况。二是及时处理和解决举报问题。对群众举报问题的处理,基本上实现了程序化、规范化,限期给予答复,妥善解决,决不推来推去,对于查实的问题,坚持从快处理,有的公开曝光。市纪委、市监察局对45家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对制止“三乱”,改善企业外部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注意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在举报、受理、保管、移送、查处、反馈等各个环节上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明确责任,严禁将举报内容和举报人情况透露给无关人员。对举报有功人员,并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打击。
  加强群众监督
一是加强群众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我们按照中央要求,对全市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查结果向全社会公布,对自查结果群众不满意的坚决补课,对群众反映较大的,重点帮助解决。同时,由市委主要领导牵头组织了6个考评小组,对全市县(处)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考评,对群众反映的少数领导干部的突出问题逐一核实。二是对一些群众广泛关注、反映强烈的案件、不正之风的查处和清理结果,及时向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去年,市委对行政性乱收费、党政机关干部公费出国(境)旅游和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无偿占用企业资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共查出乱收费金额7000多万元,清出党政机关干部用公费出国(境)旅游共59批354人,共清退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无偿占用企业资金518万元,清退各种物资324台(件),并及时向群众通报了处理结果。三是对反腐败工作的检查评估,注意倾听群众的意见。我们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反腐败成效的重要标准,并逐步将这些做法制度化,使之具有规定性和约束力,充分发挥群众对反腐败的监督作用。(作者为中共长沙市委副书记)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