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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全国县级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已有一百零四个,两年来奖励先进人物七百二十三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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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1-2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
全国县级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已有一百零四个,两年来奖励先进人物七百二十三名
本报北京11月19日讯新华社记者汪金福、本报记者毛磊报道:近年来,全国各地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已蔚然成风。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县级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有104个,分别归属于各级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公安机关管理。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的有22个,省会市、计划单列市一级的有26个,地县级市、县一级的有46个。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两年多来,按照基金会章程确定的任务,相继奖励先进人物723名,颁发奖励、抚恤、补助金420余万元。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后,得到了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和海内外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仁人志士的鼎力资助。先后向基金会捐款的有:全国政协副主席、澳门中华总商会会长马万祺,泰国泰华报人公益基金会主席陈世贤,香港银利企业集团董事局主席刘盈福,香港信德集团董事长何洪燊,香港亿维集团董事长苏子健,香港英惠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展岳,香港恒福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周洪久等,还有国内一大批企业家。1995年3月,著名书画家尹瘦石、赖少其、周元亮、周怀民、黄苗子等国内400多名书画家向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捐赠作品500余幅。到目前为止,基金会实有基金2000余万元人民币,为开展工作打下了经济基础。
全国性的人民群众见义勇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先进分子表彰大会分别在1988年、1990年、1993年举行三次,共表彰见义勇为英雄模范394人。
据了解,江苏、山东、江西等省已先后制订了保障见义勇为的地方法规,明确规定了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护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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