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4阅读
  • 0回复

不能假借竞赛搞摊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1-20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不能假借竞赛搞摊派
近日,我省荆沙市举办首届地方税收知识有奖竞赛,凡纳税单位和个人必须参加,按在册人数发给《荆沙市首届地方税收知识有奖竞赛答题卡》。
当我们单位的几个人对着答题卡犯难时,税务人员立即解释说:“请别为难,我们已代各位把答案做好了,只等到时抽奖,祝君好运!”边说边递过收款收据,让我们单位付500元竞赛费。
为普及税收知识,开展税法竞赛,本是件好事。但税务部门以竞赛为名变相摊派,无疑是对纳税人权益的侵犯,实在有损政府执法部门的形象。
湖北洪湖市郑道棉花分公司肖述武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