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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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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1-21
第4版(要闻)
专栏:

  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
本报评论员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关注的大事。村民委员会是我们国家政权的基石,加强村民委员会的建设,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应该引起进一步重视,切实抓紧抓好。
目前,全国有100多万个村民委员会,充分发挥这一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对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基层,动员和依靠群众办好村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农业生产力,促进农村的物质文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是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的法律保证。围绕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各地普遍开展的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和保障了农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民主政治权利,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强了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在现有基础上,各地应进一步努力实现确定的目标,即五年内每个地市基本建成一个村民自治模范县(市),每个县(市)建成一个村民自治模范乡镇,每个乡镇建成一个村民自治模范村,把村民委员会的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加强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必须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直接选举、村民议事、村规民约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要按照直接、平等、差额、无记名投票的原则,民主选举村委会领导班子,要建立、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到重大村务由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民主决策,促进村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建立和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实行村务公开,保障村民对村务的民主管理,接受村民的监督,努力做到使整个村民委员会建设工作逐步达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我们深信,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只要狠抓落实,注重实效,扎扎实实地进行工作,我国农村的村民委员会建设工作一定能够出现一个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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