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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制——中国体坛新举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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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1-06
第8版(体育)
专栏:改革篇

  申办制——中国体坛新举措
本报记者许立群
1994年9月8日,《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申办办法(试行)通知》悄然出台,这意味着我国在竞赛体制改革方面又迈出了一步。
其实,国人对“申办”一词早已耳熟能详。特别是在全国掀起申办2000年奥运会热潮的1993年,人们更是尝够了申办带来的酸甜苦辣。
大型运动会申办制是国际体坛的传统作法。无论是举办国际性、地区性综合运动会或是单项运动会,各国际体育组织大都以申办形式作为遴选主办城市的有效手段,既可调动更多城市参与的积极性,又可在公平竞争、广泛比较的基础上排选出最适宜的主办者,推动各项体育运动的普及与提高。我国实施综合性运动会申办制还有其历史必然性。市场经济的大环境要求社会各部门制订出与之相适应的改革措施。体育竞赛社会化是体育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过去那种指令某个城市举办某项运动会的做法,已越来越行不通。
我国体育事业的长足发展、对外交流的日趋频繁,人们对体育的功能、作用有了新的、深层次的理解,看到了举办有影响的运动会对促进城市发展所产生的积极效益。成功地办好综合性运动会,可大大增加城市的知名度,促进基础建设、交通、服务、邮电通讯科技等全面发展。不少城市都在以力争举办大型运动会作为增长自身综合实力的良好契机。我国的综合性运动会申办制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应运而生的。
1994年12月26日,在《通知》下达3个月后,重庆市申办第四届全国城运会代表团来到北京,向国家体委郑重递交了申办报告。重庆市成为我国第一位响应申办制的急先锋。这是一个可喜的开端。
路要一步步走。国家体委在《通知》中强调,该申办办法目前只适用于全国城市运动会的申办工作,而不适用于全运会。同全运会相比,城运会规模小、参赛人数少,举办难度也小得多,不会令众多中小城市产生望而生畏之感。因此,申办制首先在城运会中试行,符合中小城市迫切的申办意愿。
实行申办制目的不在于使申办者分出高下,它鼓励的是勇于参与和竞争的精神,这正是奥林匹克运动所颂扬的精神。申办制的实施有利于引导人们遵循着科学的、健康的、规范有序的方向塑造自己、展示自己,最终增强国人在世界体坛上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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