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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对义务兵实行奖惩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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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1-2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延安对义务兵实行奖惩制度
本报讯最近,延安市委、市政府颁发了《对服现役的义务兵实行奖惩制度的具体办法》。《办法》规定:义务兵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市政府当年奖励现金100元,二等功奖励200元,一等功奖励300元,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800元;对战时三等功以上、平时二等功以上功臣的农村籍退伍军人,统一安排工作。若受到部队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也将取消相关待遇。(李渊郭润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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