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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不做调查造成张冠李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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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1-22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函照登

  只因不做调查造成张冠李戴
9月27日,你报读者来信版刊登题为《交警强行罚款——真蛮横》的读者来信,批评我县5名交警8月18日对浙江江山市一辆运送散装水泥的货车蛮横罚款150元,并拿走驾驶室内10听饮料。此事引起上级公安、交警部门及我县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县里成立了由县公路执法巡查工作小组牵头,县监察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单位组成的调查组,通过走访当事人和有关部门,发现信中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写信人赖东红并非当事人,仅从车主吴江洪口中得知此事,又没进行调查核实,便以第一人称的形式,写信寄至你报。
信中反映的事情,并非我县交警大队干警所为,而是我县冰溪镇税收代征人员在对方车辆无车船使用税税票的情况下,把本应回原地缴纳的车船使用税,错误地要求外地司机在我县缴纳。因司机周正喜没有那么多钱(本来要罚款1000元),提出暂交50元,作为车船使用税的押金,周又主动购买5听健力宝饮料给税收代征人员。周为了向车主吴江洪多报销出车费用,在向吴汇报时,把收50元押金说成是“强行罚款150元”,买饮料5听说成是买了10听,故意歪曲和扩大了事件情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8条规定,有关部门决定给予擅自上路征税的陈兰定、肖水灵、冯玉宝、陈庆云、周茂森治安处罚。县政府责成冰溪镇政府和玉山县地税局写出书面检讨,并对执法队伍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整顿,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发生,责成冰溪镇税收代征点将所收50元押金和5听饮料价款17.5元退还周正喜。
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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