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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加快制宪进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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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1-24
第6版(国际)
专栏:综述

  乌克兰加快制宪进程
本报记者慈汝岭
最近,乌克兰新宪法起草工作组结束了宪法草案制订工作,草案不久将提交制宪委员会审议。专家认为,新宪法草案制订完成和提交审议,标志着制宪进程进入实质性讨论阶段。
库奇马总统指出,新宪法草案确定的国体政体基本原则包括:实行总统—议会制;建立强有力的执行权力机构;审判权力机构独立行使职权;充分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据报道,草案规定:国家议会实行两院制,由众、参两院组成;众议院设220个议席,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参议院由平等的代表机构组成;总统由选举产生,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政府总理由总统征得众议院同意后任命,内阁其他成员由总统全权任免;总检察长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国家银行行长由总统提名,众议院任免;政府对总统负责,议会实行监督,并审批政府施政纲领;宪法法院不列入审判机构体系,独立于立法、执行和审判权力机构之外行使职权;在总统犯罪情况下,议会有权弹劾总统;如众议院3个月内不能批准总统提名的总理人选和60天内两次不能通过政府的纲领,总统可以提前解散众议院;国语是乌克兰语,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有权同时使用任何一种其他语言。
乌克兰独立后,迄今尚未通过新宪法,现行宪法是原苏联时期制订的。4年来,原有宪法经过200多项修改,失去了系统性和逻辑性,且一些基本条款已与现实不相符。为此,上届议会即开始着手新宪法的制订工作,并于1993年10月提出了草案文本。但是由于上届议会和总统提前选举,制宪进程中断。去年11月,成立由各方代表参加的40人制宪委员会,总统和议长担任联合主席,重新开始新宪法制订工作。与此同时,总统提出“乌克兰国家政权和地方自治法”(亦称“小宪法”),交议会审议。今年5月,议会以简单多数通过。但“小宪法”与现行宪法有许多矛盾之处,须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改,“小宪法”才能付诸实施。由于议会各派政治力量对某些基本条款存在分歧,在修改宪法问题上未达到法定多数,“小宪法”没能作为具有宪法地位的法律生效。
作为折衷办法,今年6月总统和议会双方签署“宪法协议”,使“小宪法”的原则得以实行,但其有效期只有1年,到新宪法通过为止。
新宪法是乌克兰作为独立国家的第一部根本大法,因此社会各界对制宪进程倍加关注。除上届议会制订的草案外,一些政党和专家也纷纷提出自己的方案。但是,经分析比较,各政党和专家提出的方案差异很大,在有关总统设置、议会结构、国家语言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存在分歧。专家还指出,起草工作组提出的草案文本,虽较上届议会的方案有很大改进,但各权力机构职责的界定还不够明确,某些条款不符合国家的现实,也没有考虑世界上其他国家法制和民主建设的积极经验。由此看来,新宪法草案进入实质性讨论阶段后,围绕某些条款和内容还会有一番激烈的争论。最终通过什么样的方案,将取决于讨论情况。
乌总统、议会最近一致强调,制订和通过新宪法是国家建设的一项刻不容缓的迫切任务。草案经制宪委员会审议后,将提交议会通过。库奇马总统希望,国家权力机构和各派政治力量之间能密切合作,加快制宪进程。
(本报基辅11月1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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