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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审结一起特大非法出版案罪犯吕平被判无期徒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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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1-07
第4版(要闻)
专栏:

  无锡审结一起特大非法出版案
罪犯吕平被判无期徒刑
本报无锡1月6日电记者张振国、孙健报道: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一起特大非法出版犯罪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依法以投机倒把罪判处吕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罪犯吕平系辽宁省海城人。自1990年7月至1991年4月,他多次从辽宁海城流窜到山东、广东、海南等省和江苏省有关城市,为牟取暴利,采用购买、盗用书号,盗用出版社名称和改换封面,提高定价等手法,先后在无锡、苏州、镇江、常州等地某些印刷厂、发行单位,从事非法印刷发行活动,非法经营额达287万多元。
吕平案发于1990年8月,经苏州、无锡、常州等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调查取证,初步认定吕平以非法的“香港现代创意公司国内合作部”的名义,在江苏省无锡、镇江、苏州、常州等地采用伪造、骗取委印、委发证明,私刻印章,改换封面,提高定价等手段,大量非法盗印、发行国家正式出版单位的图书。由于发现及时,吕平劣迹败露,潜逃广东。与此同时,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对吕平1990年初承包《人之初》杂志发行部期间及解聘后的非法出版活动也在进行调查。1991年11月,广东省公安厅对吕平发出通缉令。
通缉期间,吕平并没有停止非法出版活动。1992年1月,吕平潜逃海南省化名黎平,挂靠海南省中岛集团公司,成立所谓“海南中岛集团文化用品商场部”,并自任经理,继续从事非法出版活动。1993年6月,吕平负案潜逃,被广东省公安厅抓获;1993年11月,吕平被移交无锡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无锡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对吕平的非法出版犯罪活动展开了全面的查证工作。1994年6月16日,经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吕平被逮捕;同年9月30日,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2月3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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