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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怀诚就税制改革等问题答记者问现行税制必须进一步完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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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1-29
第2版(经济)
专栏:

  项怀诚就税制改革等问题答记者问
现行税制必须进一步完善
本报北京11月28日讯新华社记者丁坚铭、本报记者李建兴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项怀诚今天在此间对中外记者说,中国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时,将会充分考虑原来合同的执行情况,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在今天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项怀诚说,经过1994年税制改革,我国初步形成了符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框架,但在具体操作上也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现行税制,包括巩固和完善已出台税种及其有关政策;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完善个人所得税;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当前的重点是制定遗产和赠与税,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开征证券交易税。他强调,上述这些改革一旦条件成熟后就要逐步出台。
在回答记者有关调整出口退税政策问题时,项怀诚指出,多年来,我国在出口退税中一直实行的是征多少退多少的原则。在1994年税制改革前,我国的出口退税率约在7%至11%,基本上做到了征多少税就退多少税。但在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到新税制的实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把出口退税率确定为17%。实际上,在税收征收过程中由于还存在不少税收优惠,因而国家征收的税收远未达到17%的税负,从而在出口退税中出现了“少征多退”的现象。
项怀诚强调,对出口商品实行退税政策是国际惯例,但如果退税额超过了征收额,这实际上是政府对本国出口企业的一种变相补贴,它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原则;但如果退税不足,则会削弱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不利于本国产品的出口。项怀诚说,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我国在今年7月1日调低出口退税率的基础上,将进一步调整出口退税率。不过他表示,对于目前尚未退还给企业的税收,将保证在两年内全部退还。
在谈到取消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税收优惠政策问题时,项怀诚说,我国已决定从明年起逐步降低关税,在这同时,根据国际通行做法和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及实行国民待遇的原则,考虑取消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机器设备的减免税优惠。项怀诚指出,采取这些措施,目的是为保持我国改革开放的势头,公平税负,以便为外国投资者创造一个能公平竞争的、更好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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