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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农业部关于深入开展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若干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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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1-30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宣部、农业部
关于深入开展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若干意见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中央宣传部、农业部关于深入开展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若干意见
一、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战略任务
(1)我国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没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加强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于促进农村改革的深化、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顺利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2)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社会面貌明显改观,精神文明水平逐步提高,亿万农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民主法制意识增强,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部分农民思想观念和科学文化素质与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一些地方治安秩序混乱,社会风气不好,封建迷信蔓延。我们必须在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农村改革越深入,市场经济越发展,就越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根本指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按照近年来中央关于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为根本目标,坚持重在建设,持之以恒,贵在落实,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坚持不懈地对农民进行思想教育
(4)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最根本的是要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教育。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从农村、农民的实际出发,区别对象,讲究方法,着力解决亿万农民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问题,把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凝聚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事业上来。
(5)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党员、教育干部和农民。这是思想教育的首要任务。县(市)、乡(镇)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并把《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作为重要辅助材料。学习这一理论,重在把握理论体系,领会精神实质,掌握立场、观点、方法,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在每年的农闲时间,对基层干部和党员进行培训。要在干部和农民中广泛普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大力宣传改革开放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典型。要经常进行形势教育,促进农民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6)深入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和农村基本政策。着重增强广大农村干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观念,强化改革开放意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要紧密结合农村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实际,重点宣传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一体化经济组织,在确保粮食稳定增产的同时,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强化科教兴农,保护耕地和粮田,鼓励和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等农村基本政策,以及近年来中央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要针对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农民群众的疑虑,促进政策落实,用政策的力量调动和保护亿万农民的积极性。
(7)唱响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主旋律。引导农民坚持共同富裕的发展方向,认清国家富强、集体发展是增进农民利益的可靠保障,提高他们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自觉性。要教育农民富了不忘国家、不忘社会,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自觉履行缴粮纳税、报名参军等各项义务,激励农民爱家乡、爱集体,为发展集体经济、改变家乡面貌作贡献。
(8)大力弘扬新时期创业精神。要使农民认识到参与市场竞争,改变落后面貌,实现小康目标,关键要靠艰苦创业。要广泛宣传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艰苦创业先进典型,动员和激励广大农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努力改变生产条件,发展农业生产,保障市场供给,提高生活水平。提倡勤俭建国、勤俭持家、勤俭办一切事业。
(9)加强唯物论、无神论基本常识和其他科学知识的宣传。在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文化水平的基础上,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科教兴农,宣传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引导农民破除迷信、崇尚科学,树立与现代文明相适应的思想观念。要稳定农村科技队伍,发挥科技示范村、户的作用,组织各种形式的科技下乡活动,动员专家、学者、科技人员深入农村普及科学技术,帮助农民掌握科学生产、文明生活的实用知识。
三、把农村道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0)把道德建设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认真抓好。要加大道德建设的力度,发挥我国人民讲道德的传统优势,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引导农民讲文明、讲礼貌、讲信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逐步在农村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健康的社会风气。
(11)加强农民道德规范建设。道德规范建设要注重建章立制。在广泛征求农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逐步形成明确具体的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通过组织编写简明扼要的道德教育通俗读本等形式,加强道德规范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注意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运用舆论和社会的力量,增强道德规范的约束力。
(12)开展各种形式的道德建设活动。家庭美德建设,要从孝敬父母抓起,开展评选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等项活动,提倡尊老敬老、夫妻互敬互爱、科学育儿教子的社会风气。职业道德建设,应通过广泛开展信得过单位、信得过产品、信得过摊点等各项评比表彰活动,引导人们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社会公德建设,应大力提倡互助互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动员和组织党团员、青少年为鳏寡老人、军烈属及其他贫困农户提供各种帮助,形成邻里互助、团结友爱的风尚。
(13)把道德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要在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中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农村实际,普及法律法规常识,增强农民的守法观念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加强典型案例宣传,用生动具体的事例对农民进行教育。农村干部和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建立健全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逐步实现村级规范化、民主化管理。深入细致地做好民事调解中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14)移风易俗,树立新风。这是转变农村社会风气、提高农民道德水准的一项长期重要的任务。要教育党团员不参与并反对封建迷信和封建宗族活动,严格区分宗教信仰与封建迷信活动的界限,坚决遏止封建迷信蔓延、宗族势力抬头的不良风气。禁止党政干部参神拜庙、求卦问卜、大办丧事。要通过行政和法律手段,取缔求神问卜等封建迷信活动。要重视对婚嫁丧葬、节日及祭祀等民事活动的引导,实行婚事丧事简办,推进殡葬改革,反对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提倡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逐步改善农村社会风气。要深入持久地开展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生育观,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四、积极推动农村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15)发展和繁荣农村文化,是实现小康目标的内在要求,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必须提到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日程。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阵地、队伍、设施建设,改变农村文化生活贫乏的状况,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用丰富多采、健康向上的文化占领农村阵地。
(16)切实解决电影、戏剧下乡问题。要组织力量,每年拍摄一批反映农村生活、质量较高的影视作品。要巩固农村电影发行放映队伍,增加电影放映点,在条件允许和农民自愿的情况下,采取多种办法,解决电影放映所需经费问题,保证农民能够经常看上电影。积极组织各级各类文艺团体送戏下乡,支持、鼓励他们深入农村演出。
(17)把倡导和组织农民读书,作为提高农民素质的重要措施来抓。要组织好图书报刊的出版发行和阅读使用。定期评选优秀农村读物、优秀图书代销点、优秀农村图书发行员和先进农村书店,并给予表彰和奖励。各级宣传文化部门、农业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做好工作,确保“万村书库工程”的实施。
(18)抓好农村广播电视设施和群众文化工作网络建设。要健全农村广播网,采取国家、集体、个人分别负担的原则,尽快解决广播到村入户的问题。逐步完善电视差转设施,提高农村电视覆盖率,解决偏远地区农民看电视难问题。积极推广一些地方创造的文化经济结合、以工补文,建立农村宣传文化中心等方面的经验,健全农村群众文化网络,在今后3年,做到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多数乡(镇)有文化站或文化中心。各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图书馆要加强对农村基层文化工作的指导。
(19)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精心组织农村传统节日活动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花会、灯会、社火等文化活动,并利用文艺汇演、书画展览、体育比赛等多种形式,为农民参与文化体育活动创造条件,推动农村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
(20)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的管理。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持续不断地“扫黄打非”。宣传、文化、广播、出版、工商、公安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农村图书发行、录像放映以及各种娱乐场所和文艺表演团体的管理,打击非法经营活动。
五、扎实开展创建文明家庭、文明村镇和文明乡镇企业活动
(21)以创建文明家庭、文明村镇和文明乡镇企业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活动,是吸引亿万农民参与改造环境、转变风气和建设文明生活的重要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要围绕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并同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调动农民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积极性,在实践中培养人们的文明习惯,营造文明的社会环境。
(22)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家庭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要从优化家庭这个社会细胞做起。近年来各地开展的“评三户”、“新风户”、“十星级文明户”等活动,是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好方法,要认真总结经验,使之不断完善,并适应农民对丰富家庭文化、美化家庭环境等多方面的追求,进一步丰富文明家庭活动的内容,拓展创建文明家庭活动的途径。
(23)不断提高文明村和文明集镇建设水平。创建文明村活动,是在农村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一种重要形式,可操作性强,在实践中行之有效,应继续开展下去。要把文明村建设和各地已经开展的小康村建设结合起来,将农村经济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环境卫生治理、计划生育落实、文化教育工作、社会治安秩序等各个方面,作为创建文明村的重要内容。要重点抓大村、示范村,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建设一批高标准文明村,通过典型引路,稳步推进文明村建设。文明集镇建设,主要是通过抓环境治理和集镇管理,逐步达到环境优美,秩序良好。每个县至少每年抓出一、二个水平较高的文明集镇。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要适应农村城市化的趋势,逐步引进城市管理机制,提高文明集镇建设水平。
(24)下力量抓好文明乡镇企业创建活动。乡镇企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塑造社会主义新型农民的大学校,要扎扎实实、卓有成效地把创建文明乡镇企业活动开展起来。创建文明乡镇企业,应着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防止环境污染,全面提高职工素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5)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共建精神文明活动。各地在实践中创造的军民共建、警民共建、村企共建等形式的共建精神文明活动,有利于密切军民、警民、工农关系,提高区域文明水平,要坚持开展下去。各有关方面都要把与农村开展共建活动、推动“两个文明”建设,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提高农村社会文明水平作出贡献。
六、加强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领导
(26)各级党委、政府都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领导。要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建设在整个农村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实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要经常进行研究,定期作出部署,增加物质投入,加强组织协调。特别是县(市)委,要牢固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在部署农村工作时要坚持两个文明建设的任务一起下达,并做到两个文明建设的任务一起检查落实。机关干部下乡进村,要把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
(27)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和农村党支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乡(镇)党委对农村两个文明建设负有重要责任,要把提高农民素质、转变社会风气的任务抓在手上,制订规划,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农村党支部要善于从本村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扎实解决具体问题,逐步提高精神文明水平。要切实加强各级农村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抓好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使他们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关心群众疾苦,防止以权谋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注意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群众团体以及老干部、老党员、复员转业军人和乡村教师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8)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都要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切实负起责任。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综合性、系统性很强的一项工作,宣传、文化、公安、司法、教育、体育、卫生等党政有关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众组织,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工作力度,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29)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我国农村发展很不平衡,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坚持从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文化教育状况、群众风俗习惯出发,针对不同对象,确定工作目标,提出具体任务,选择适当方法。要努力避免简单化、片面性,防止形式主义,注重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效果。
(30)加强调查研究,探索新时期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途径。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必须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发展农村市场经济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农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鼓励各级干部发扬求实创新精神,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路子,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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