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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清理在建用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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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1-09
第2版(经济)
专栏:部委快讯

  国土局:清理在建用地
本报讯国家土地管理局最近提出管理地产新措施。
这些新措施主要内容如下:对开发区和在建用地进行清理,凡未经依法批准项目,用地一律无效,属于停建缓建项目要收回土地使用权。严格土地审批制度,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由主管部门审核,报政府批准,由主管部门代表政府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制止多头批地和下放土地审批权。扩大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除党政机关办公用地、军事用地、公共事业及国家重点企业用地外,都实行以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并以招标、拍卖为主,尽量减少协议出让。建立健全地价评估制度,凡未经评估的土地不得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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