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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评瑞士瑞典委员的“个别报告” 瑞士瑞典委员妄图歪曲事实掩饰美方破坏解释的罪行 “职权范围”未能彻底实施瑞士瑞典委员应负很大责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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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1-09
第4版()
专栏:

新华社记者评瑞士瑞典委员的“个别报告”
瑞士瑞典委员妄图歪曲事实掩饰美方破坏解释的罪行
“职权范围”未能彻底实施瑞士瑞典委员应负很大责任
【新华社开城八日电】 本社特派记者报道:在中立国遣返委员会讨论提交朝鲜停战缔约双方的“临时报告”的时候,瑞士、瑞典委员曾经认为“不能找到任何理由在本委员会的工作结束之前作这样一个报告”。可是在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以多数票通过“临时报告”以后,瑞士、瑞典委员却立刻认为“有必要”提出一个所谓“个别报告”了。他们企图以这个“个别报告”来隐瞒和掩饰“临时报告”中所列举的美方拖延和破坏解释工作的活动,替美方开脱责任。
但是铁的事实却使这个报告不能不暴露美方拖延和破坏解释工作的一部分情况。
瑞士、瑞典委员的报告实际上不得不承认了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多数通过的“临时报告”中所指出的美方的每一项破坏阻挠行为,但是它的含混不清的词句和模棱两可的说法却给美方打了掩护。
这个报告承认,美方在将战俘移交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看管时,曾经曲解“职权范围”,企图禁止朝中方面的观察代表到场观察。但是报告却故意将中立国遣返委员会驳斥美方无理要求的论据略而不谈。
这个报告也承认,美方移交给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战俘对“职权范围”“了解不足”,而美方又无理地抗议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向战俘散发说明“职权范围”的传单。这个报告曲意替美方这种干涉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工作的横蛮行为辩护,说什么“这个抗议所根据的是该项传单的中译本的一个不正确的英文重译本”。但是这种辩护显然不能抵销美方在抗议中反对战俘遣返的明确表示。
这个报告承认美方曾经抗议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所通过的“解释和访问工作细则”,可是它把事情说得十分轻描淡写,把克拉克在一九五三年十月五日给蒂迈雅的信和蒂迈雅十月七日给克拉克的复信完全不提,企图这样来隐瞒美方抗议的实质——不让战俘有申请遣返的机会和自由,同时又隐瞒了战俘是处在美方特务的武力和武力威胁之下、被剥夺了申请遣返的自由的事实。
这个报告还承认了美方先则故意拖延修建解释设备,后来又反对延长解释期限。它承认美方拖延修建解释设备的理由之一是朝中方面指定的修建地点“可能有地雷”,可是它只说朝中方面“强调说就他们所知该地区并未敷设地雷”,而完全不提美方在军事停战委员会上提出的非军事区内已无地雷的保证。这个报告承认,美方在十月三日“估计需要一个星期来完成一个设有二十个帐篷的临时地区,二十天完成第一个永久地区,再要三十天完成第二个永久地区”。对于美方这种故意拖延的谎话,瑞士、瑞典委员没有加以任何评论。而对于美方在舆论压力下终于在一夜之间就完成了美方原说要几十天才能完成的修建工作的事实,这个报告却只简单的说:“联合国军最后于十月十三日完成了这些修建”,用这种含糊的说法,把事情说得好像美方并不是拖延了修建,而是勉力完成了这些修建似的。
瑞士、瑞典委员觉得这样还不够,特地在报告中加上了一段,企图把解释工作拖延开始的责任推在朝中方面身上。这一段说:“在回顾时,并根据在南营进行解释工作的经验,本委员会意识到原来所修建的解释设备由于地方太窄小,是不会令人满意的,但在完成新场所期间,解释工作原仍可以利用这些设备在有限的规模上进行的。”这个报告的结论部分还说,解释开始的拖延,“是因为南营准备好的供解释用的物质设备未为解释一方所接受”。
只要看一看“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临时报告”,就可以知道瑞士、瑞典委员的论点不是一种公正的态度而是偏袒的态度。“临时报告”指出:“联合国军原来修建的解释设备会是完全不适合的,这些设备在空间上太挤。在这些设备里进行解释,想不受战俘喧嚣与暴行的最严重的扰乱是不可能的。”瑞士、瑞典委员似乎认为美方毫无道理地拖延修建是应该的,而朝中方面拒绝在按照美方破坏解释的计划修建起来的设备中进行解释,倒是不应该的。
瑞士、瑞典委员承认:“战俘到达时是有组织的,这是事实”,而且这种组织“显而易见地是为了政治目的”。“这些组织对要求遣返的战俘控制很严,因此后者常常不得不秘密地并冒着生命危险来申请遣返”。“事实上南营里曾发生了好几起凶杀案”。“在南营内截获的由一个营场传递到另一营场的甚至有由各营与外界往来的几封信件,已进一步显示出战俘营内有些强有力的组织存在”。
但是瑞士、瑞典委员却硬说北营也存在和南营一样的情况,好像“天下乌鸦一般黑”,因此美方指挥特务破坏解释工作、迫害谋杀战俘的罪行就可以不必计较似的。但他们所说的只是“在解释的期间,北营战俘的行动举止都是一模一样的”。而北营战俘的行动举止究竟是怎样的呢?瑞士、瑞典委员的报告承认:战俘“同意隔离”“解释毫无中断地顺利进行”。如果北营也像南营一样有着特务组织,为什么北营战俘同意隔离而南营战俘不同意呢?为什么北营解释工作能够毫无中断地顺利进行,而南营却最多也只不过连续进行了三天呢?瑞士、瑞典委员没有说明这个问题。
瑞士、瑞典委员还承认,北营解释工作的终止并不是由于战俘不愿听解释,而是由于他们要求美方更多地解释有关他们回家的事项。他们的报告说:“战俘一直表示他们要发言,并要向解释代表进行解释(记者按:实际上是要求解释代表作更多的充分的解释),但是解释代表不答应这样,当战俘坚持时,他们便终止了解释。”
瑞士、瑞典委员承认了南营战俘处于强有力的恐怖组织的控制之下,受到特务分子的暴力威胁,可是他们却举日内瓦公约来反对打散特务组织,反对在必要时对以暴力胁迫并屠杀战俘的特务分子使用武力加以制裁。他们说:“依照日内瓦公约的总的精神,应准许战俘继续保持有组织状态”,也就是说,应当准许战俘中的特务组织继续控制战俘。试问这与日内瓦公约的总的精神有什么共同之处?日内瓦公约的总的精神就是要保证给予战俘以人道主义的待遇,保障他们的包括遣返权利在内的一切权利。该条约第三条明白规定,对战俘,“不论何时何地”,不得“对生命与人身施以暴力,特别如各种谋杀、残伤肢体、虐待及酷刑”;不得“损害个人尊严,特别如侮辱与降低身份的待遇”。该公约第七条规定:“在任何情况下战俘不得放弃本公约或上条所述特别协定——如其订有是项协定——所赋予彼等权利之一部或全部。”瑞士、瑞典委员现在承认南营中的特务组织虐杀战俘、阻止战俘遣返,却说应当准许这种组织存在,这与日内瓦公约的总的精神相去何止十万八千里!
同样,瑞士、瑞典委员用日内瓦公约来反对对特务使用武力,也是站不住脚的。他们不许对特务使用武力,瑞士委员甚至不惜以退出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相威胁,可是对于特务对战俘使用武力,他们却不许加以制裁。他们虽然也说,“印度看管部队司令应尽一切可能努力防止和压制暴力行为,并对那些能被证明犯有此种行为者予以处罚。”可是他们却坚决要保存这一切暴力行为的根源——特务暴力组织。
从瑞士、瑞典委员的报告所承认的许多事实,人们只能得出一个唯一的结论,这就是朝中方面解释工作之所以不能正常进行,起初是由于美方的阻挠和拖延,后来是由于美方所指挥的营场中的特务组织的破坏。可是瑞士、瑞典委员却作出了奇怪的结论,说什么“以后解释工作的中断,大部分是由于解释一方对解释的进行和战俘们对于解释的态度”。按照他们的说法,一方面,是“解释一方进行解释工作方法的一再更改”,另一方面,是“已成为进行解释中的一个决定性因素”的“战俘的合作”。
很明显,这两方面对于美方的解释工作都是不存在的。正如这个报告所承认的,美方解释工作是“毫无中断地顺利进行的”,战俘不是拒绝听解释而是“要求长的解释”,如果美方要说服他们的战俘遣返,这是一个极端有利的条件。但是朝中方面的解释工作却的确因为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不能带出战俘来听取解释,而曾经不断改变解释工作的计划,并且在解释工作进行中遭到特务的破坏和捣乱,同时又受到瑞士、瑞典委员的阻挠。
从瑞士、瑞典委员的报告,人们可以看得很清楚,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整个工作中的基本问题是保证“职权范围”彻底实施的问题,而不是如瑞士、瑞典委员所说的仅仅是“对战俘使用武力的问题”。而“职权范围”之所以未能彻底实施,瑞士、瑞典委员显然要负很大的一部分责任。他们的报告是不能替美方开脱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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