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阅读
  • 0回复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抓好大要案审理工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1-1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
 抓好大要案审理工作
本报海口一月九日电记者王比学报道: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今天在海口结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高昌礼强调要切实抓好大案要案审判工作。今年要继续抓好对贪污受贿和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大案要案的审理。对大案要案的处理,要坚持集体研究,遇到阻力,敢于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积极依靠党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支持。要健全审理大案要案的工作制度,确保大案要案审判信息渠道的畅通。
高昌礼要求进一步规范法院工作秩序,保证审判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一是要彻底清理以各种名目派驻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各种法庭和执行室,不能任用这些单位的人员担任审判职务;二是进一步规范经济纠纷调解中心工作,使之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三是切实加强执行工作,认真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严禁滥用强制措施以及用扣押人质和案外人财产的方式办理执行;四是要严格审判纪律;五是要严格按照最高法院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收取诉讼费,切实纠正乱收费等问题。
国家赔偿法已于今年一月一日正式实施。高昌礼要求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贯彻执行这部法律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意义,组织广大审判人员认真学习这部法律,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提高司法水平,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错案的发生。一旦发现错案,要坚决依法纠正并予以赔偿。
高昌礼说,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在一月底以前应组建赔偿委员会及其相应的办事机构,配备人员,受理赔偿案件,认真行使好法律赋予的刑事赔偿终局决定权。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