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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纠正公文处理中的拖延现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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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1-10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山东省人民政府纠正公文处理中的拖延现象
山东省人民政府来信:十一月十七日你报“读者来信摘要”栏刊登了以“一件公文拖延一百四十二天”为题的来信,其中所述情况完全属实。我们已召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化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文委)和教育厅等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并研究改进工作的办法。
关于学生所缴杂费使用及管理办法这件公文所以经长期拖延才发出的原因,主要是办公厅领导方面对公文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有缺点,对某些重要公文的处理一般化。而办公厅负责具体处理公文的工作人员执行制度不严,催办无力。此外,文委的具体工作者强调办文中的困难,以及教育厅未能坚持执行制度(省府曾有规定:部门办的较重要的文稿应先送有关委审核,其内容涉及其他部门业务者应由主办部门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后再送省府核办),也影响了公文的及时处理。
为了改进公文处理工作,我们决定:今后要加强对公文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及时检查并改进工作;文委建立了集体办公制度,一般文件由秘书长等批办,较重要的由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主动带文件找主任当面请示核办;教育厅决定严格执行省府规定的送核和会签的制度;办公厅要监督各部门执行公文处理的制度和抓紧催办,如牵涉部门多的就召集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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