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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挽回12亿元损失——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非法集资案清退工作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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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0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为了挽回12亿元损失
——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非法集资案清退工作纪实
新华社记者本报记者新华日报记者
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公司)在持续4年的时间里,非法集资32亿多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亿多元。
最大限度地追回流失的资金,减少损失,是出资单位和个人关注的焦点,更是化解矛盾、安定人心、稳定大局的关键。
一手抓查案 一手抓清退
流失的资金,是国家的财富、人民的血汗!查处新兴公司非法集资案的序幕一揭开,一个个出资者便把焦灼的目光投向省市委组织的有关方面参加的工作组。
这一切牵动着党和国家高层领导的心。
中央领导同志为此再三叮嘱负责查处此案的中纪委有关领导,一定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在可能的范围内切实保护广大出资单位和个人的经济利益。
1994年7、8月间,查处此案的北京协调会明确指出:要一手抓查案,一手抓清退;要千方百计把钱追回,还给企业,还给群众。
江苏省委根据这一精神,对查办此案提出了“查清问题,减少损失,惩处罪犯,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方针。无疑,抓好追款、清退工作,是落实这一方针的重要环节。
新兴公司非法集资,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数额特别巨大。要搞好清退,首要的是要有章可循。为此,省市委工作组一面派人赴京汇报请示,一面深入到非法集资受害严重的地区和单位,广泛听取和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工作组经过3个多月的调查研究,先后12次召开座谈会,8易其稿,制定出《关于对新兴公司非法集资清退工作的原则意见》、《新兴公司非法集资清退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提出了“以息抵本、超兑退出;测算一级,统一比例;通盘考虑,一视同仁;分块负责,分步实施”的清退总原则。
为保证清退工作顺利进行,在中纪委和江苏省委的支持下,省市工作组要求凡是有回收超兑付资金和清退任务的地区与单位的一把手都要亲自抓,限期完成任务,否则,“不退票子,就换位子”。从而保证了此案的清退工作从一开始就走上了坚定、有力、稳妥、有序的轨道。
“他们历经千辛万苦”
查清资金流向,收回每一笔流失的资金,是搞好清退工作的基础。
1994年8月初,工作组从省、市、县(区)的审计、财政部门抽调了260多名专业人员,对新兴公司的帐册进行全面清理审计。
盛夏酷暑,审计人员不畏艰难,夜以继日,连续突击,仅在新兴公司本部就审核了12万张原始凭证,从6万多笔业务中整理出48万个数据,建立审计底稿5000多张,建立新的规范帐40多本。13个核对小组同出资地区、单位逐一全面核对,使巨额资金的流向一一被查清。
展现在工作组面前的是一幅令人震惊的图景:
新兴公司的资金流向涉及10多个省20多个市、县的300多家单位,应退的款项少则千元,多则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其款项,既有债权、超兑付款,还有赞助以及不同实物形态的各类财产。
尤其令人焦急的是,催款工作面临着一系列困难:有的单位已人去楼空,无处查找;有的单位无款可退也无财产;有的资金被挪作他用;有的甚至已挥霍殆尽。
为此,工作组专门成立了催款组。一个个催款人员就凭着一张张的集资单据,踏上千里催款的征程。他们为了群众的利益,跋山涉水,不辞辛劳,千方百计使流失资金归位。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副庭长孟俊贤为催收广东一些城市应退的款项,和其他同志一起7下广东,奔波于深圳、珠海等地。这个地区需要退款的单位多达五六十家,其中许多单位已不知下落,他们就通过工商登记、银行开户留址等线索去一一查询,发现有财产立即采取措施。
一年多来,催款人员凭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仅债权和各类财产变卖就收回现款近1.9亿元。
为此,催款组人均行程9400公里,累计行程17余万公里。有人感慨:“为了催款,他们历经千辛万苦。”
“把拿走的高利退出来”
能不能如期悉数收回超兑付款是追款工作中的难点,正如人们常说的:“吃进去的东西吐出来就难了!”
所谓超兑付就是以当时测算可能收回的集资本金为基数,参与集资的单位和个人已经领取的本金和利息相加,凡是超过基数的部分都属于超兑付。由于非法集资面广量大,情况千差万别,所以到案发时各个单位和个人所得的差异很大,有的不仅全部抽回了本金,而且取得了丰厚的利息;相反,有的则连本金也分文未能取回。为了避免一部分单位、个人在非法集资中大发横财,而另一部分则蒙受难以承受的经济损失,就必须执行统一的清退率,凡超过者一律如数退出。
无锡县(现锡山市)参与集资最早,而且大多数单位在案发前都已抽回了本金,因而需要退还超兑付款高达1.8亿多元,占全部可用于清退资金的1/4。参加集资的115个单位中,半数以上都有超兑付资金需退还。其中,不少单位早已将所获的高利进行了新的投资,变成了厂房、设备、原料等;有的早已成为职工的福利;还有的则已亏损殆尽,眼下拿什么来退?
为了打好这一攻坚战,江苏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曹克明和无锡市委及省市工作组的同志分头深入到无锡等市的有关县、区、乡、镇和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同那里的主要负责人、干部职工进行座谈,督促各地区、各单位按期如数退还超兑付资金。
无锡市郊区一家企业,这次应退出超兑付款308万元。办案人员多次追讨,这家企业的承包人左顾右盼,分文不退。为此,郊区区委书记、区长多次上门做工作,并带去工商、审计等部门的干部,当场作出决定,如不按期归还超兑付资金,就将该企业部分固定资产作价相抵。结果,几天之内,这家企业承包人如数归还了全部超兑付资金。
在短短10天里,无锡全县几十家企业超兑付款1.43亿元全部如期到位。
“三公”稳定人心
经过数百名办案人员历时1年多的八方催讨,共挽回经济损失10.43亿元。然而,一个棘手的问题又摆在清退人员面前:可用于清退的资金中,现金只占39.58%,其余均为股权、债权、产权,其中有国外布达佩斯的合资企业股份,有省外山西的厂房,黑龙江的设备,深圳、海南的房地产。如何将散布在各地的各类资产搭配分还给数百个兑付不足的单位和个人?
为此,省市委工作组制订了一系列清退工作的规定、细则,特别强调一定要做到“三公”,即公正、公开、公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引起的社会震荡。
清退任务最重的江阴市委负责同志给记者列举了这样的事实:当时他们获得清退资金4亿多元,但除了1亿元现金外,其余分别为股权8429万元,债权8577万元,产权1262万元等,仅产权部分就有楼房、土地、汽车,要将这些股权、债权、产权合理分配到92个兑付不足的单位,的确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江阴市虹澄物资公司经理黄桂芬,是介绍集资的大户。在3年多的时间里,她先后介绍了54个单位和39个个人非法集资1.047亿元,到案发时,已有22个单位超兑付1007万元,而个人则大多分文未取。为了使清退真正做到公平合理,负责清退的人员,将其资金、债权兑付的底数和帐目一一公开,接受出资者的监督,赢得了出资者的理解和配合,使清退最终取得了较为圆满的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在省市委领导同志大力支持下,经过多方说服协调之后,新兴公司清退给出资单位的33家企业股权全部变成债权后进行清退,使股权转让双方都很满意,尤其是出资单位大大减少了后顾之忧,为发展经济、减少损失创造了条件。
一些出资单位的厂长、经理十分感动地说,上级领导为了帮助我们减少损失,发展生产,真是费尽了心血!据介绍,此案的清退工作已经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累计平均清退率达9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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