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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民提供宽广舞台——与民政部行政区划司司长张文范谈小城镇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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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1-13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专家访谈

  为农民提供宽广舞台
——与民政部行政区划司司长张文范谈小城镇建设
本报记者刘鲜日
记者:要使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就要着力抓好农业的同时去发展农村工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第三产业。然而,仅仅在田头地边和自家的庭院周围,是难以解决这些问题的。除了政策引导、信息服务等扶持措施以外,政府还有哪些主要的工作要做?
张文范:农村的问题,不能仅仅局限在农民能否提供足够的粮棉油等农产品,同时还要解决农村的工业化、城市化问题。目前至少有两个情况值得重视:一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除了在本乡本土发展乡镇企业,还必须另找更多的出路;二是乡下已难以满足乡镇企业飞速发展的需要,乡镇企业也要进到城里来,到镇里来。实际上,这两个问题的解决正在没有行政干预的情况下悄然进行着。作为政府,要做的事情很多,加快小城镇的发展就是最紧迫的事情之一。鉴于农民在城镇里起到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在有节制地欢迎农民进城镇的同时,更要抓紧时机加强城镇特别是小城镇的建设,为农民提供更宽广的舞台。
到本世纪末,我国将有2亿多农民从土地上富余出来,如果将他们有目的、有步骤地引导、消化在星罗棋布的小城镇中,一部分“离土又离乡”,一部分“离土不离乡”,使大批剩余劳动力就近转向工业生产部门,转向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就会提高农民的总体收入。
记者:如何把小城镇建设好、发展好,确实是我国国民经济中一个带有战略性的问题。目前我们有哪些事情可以去做?
张文范:第一,制定好农村设镇的总体发展规划。建国以来,我们一直未能从宏观、长远的角度按照经济发展规律和城市化发育规律,科学地促进小城镇的发展,这方面的问题和后遗症都很多。我们应该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在搞清城镇形成原因、发展特点和建设条件基础上,依据我国经济增长速度、生产力布局、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以及地理环境、资源条件、基础设施状况等因素,从长远与发展的观点出发,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总体城镇发展规划;其次,修订城镇标准。建国以来,国务院曾于1959年、1963年和1984年三次制定或修订了城镇标准,但指标单一,只规定了一个非农业人口比例。而且原标准对城镇的外部环境、规划建设、服务设施等方面的因素考虑不够。根据以前城镇中出现的基础设施滞后和城镇盲目攀比等问题,需要增加硬环境指标,以便依法对城镇质量和数量进行调控。考虑到各地的差别,不同的地区允许有不同的标准;其三,加快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可在试点小城镇率先实现政企分开,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吸引外来资金参与小城镇的开发和建设。同时,可改革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按照居住地和就业原则确定身份的户籍登记制度等。
记者:发展小城镇,吸引更多农民进来从事第三产业,关键之一是要积极引导和培育小城镇的市场体系,您是否同意这个观点?
张文范:市场体系是小城镇赖以发展的基础,市场建设不能停留在集市贸易的水平上,还需要在一些交通干线、人口密度高的建制镇,围绕农村经济结构、消费特点和水平,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文化市场和一定规模的金融信贷机构,增强小城镇的内聚力和向农村的辐射力。
抓小城镇市场体系建设,还要注重战略研究。当前,建制镇的市场性研究工作比较薄弱,如小城市的发展如何根据市场需要进行合理布局;乡镇的比例关系;建制镇的行政管理体制等等问题,需要尽快拿出建设性意见以指导工作。
在农村的发展道路上,我们迈开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发展乡镇企业两大步,第三步应当是着力建设小城镇。乡镇本身的发展特别是小城镇的发展需要大中城市的辐射和带动。离开大中城市在技术、信息、设备、供销和市场流通等方面的支撑,小城镇是发展不好的。所以,我们还要改变以前的战略,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协调发展,以大城市为中心,以中小城市为中介,与地区内的城镇和农村形成网络,以辐射和带动区域经济的整体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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