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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葱变洋葱法院讨公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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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1-13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农民与法

  大葱变洋葱法院讨公道
“种下大葱籽,长出洋葱苗”。河南省宁陵县逻岗乡许楼村46户菜农种了一辈子大葱,面对破土而出的洋葱苗感到莫名其妙。愤怒之下,他们来到民权县人民法院申诉,要求讨回公道,讨回损失。
逻岗乡是远近闻名的“大葱之乡”。不少农民靠大葱纷纷走上了致富路。1993年8月上旬,许士连、许家林等46户菜农先后在相邻的民权县利民蔬菜良种公司购买大葱籽230公斤,之后,他们共种了69亩大葱。此间,他们均与山东省菏泽地区签订了大葱收购合同。然而,葱苗破土而出时,那绿油油的葱苗不是大葱苗,而是洋葱(圆葱)苗。
1994年10月,46户菜农推举许士连、许家林为代表向利民蔬菜良种公司索赔,但该公司只同意退还葱籽款2760元,拒不赔偿其它损失。无奈之下,这些菜农们大胆走向法庭,向民权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提供假菜籽侵犯财产权为案由,起诉利民疏菜良种公司。
民权县人民法院受理后,立即抽调业务骨干,深入现场调查取证,委托农业技术部门鉴定,很快查明了案情。法院认为:被告售出的菜籽,系该公司自己培育的混杂葱籽,由此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民权县利民蔬菜良种公司一次性支付46户菜农赔偿金37950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王宏伟进才玉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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