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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法院 判处蹂躏幼女的罪犯王九思等六人死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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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1-11
第3版()
专栏:

北京市人民法院
判处蹂躏幼女的罪犯王九思等六人死刑
北京市人民法院在不久前判处了七名蹂躏幼女、强奸妇女,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罪犯。其中王九思、赵智泉、焦光辉、徐洪涛、张德福、杨福泉等六犯被判处死刑,刘永生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一判决正确地保护了妇女和儿童的利益,受到全市人民一致的拥护。
上述这些罪犯都是屡次蹂躏幼女、奸污妇女,流氓成性,罪大恶极的惯犯。如罪犯王九思在一九五三年一月到五月的期间内,即残暴地奸污十岁上下的幼女共十五人,其中有的只有六岁。罪犯赵智泉曾当过国民党匪军,去年九月六日深夜,他在路上有意撞倒一骑车的妇女,企图强奸未遂。次日晚又在市郊田野里,拦截一过路的十七岁少女进行强奸,并将该女打得口鼻流血,失去知觉。罪犯徐洪涛曾充当伪军情报组长及特务,一贯抢劫索诈,欺压妇女,无所不为。张德福、杨福泉两犯也都充当过伪军、伪警。罪犯焦光辉在解放前即曾勾结流氓在中山公园多次轮奸妇女。其中杨福泉、赵智泉两犯并在解放后不久曾因罪被人民政府判处过徒刑,但仍毫不改悔,屡犯罪行。
这些罪犯们极端野蛮残酷地侵害幼女身体、人格、名誉的卑鄙犯罪行为,极为严重地损害了被害幼女的正常发育和身心健康,引起群众的无比愤恨。曾惨遭罪犯徐洪涛等轮奸的一位十五岁幼女,被奸后很长时期内,腹部、腿部肿痛不已。被害者有的发生头晕、腹痛、生殖机构破坏等情形,有的甚至因此染上了恶性疾病,其精神上所受到的创伤则更为严重。罪犯张德福用菜刀威胁一个十二岁女孩将其奸淫后,这一无辜遭害的可怜的孩子,竟致卧床半月不起。被害者的父母和亲人,一想到孩子的未来,都引为终身之恨,非常痛心。他们一致要求人民政府给这些罪犯以严厉惩处。
这些无耻罪犯们罪行所及,严重破坏了人民的和平幸福生活和社会的正常秩序。西单商场文化站本来是人们常爱去活动的场所,但因为罪犯王九思利用其在站里管理图书的机会,以“小人书”诱骗幼女进行强奸的罪行发生后,人们便不愿再让自己的子女去那里看书了。罪犯焦光辉所居住的东郊三岔河村,当地妇女竟因为害怕焦犯,不敢下地生产或上民校学习。人民政府将这些罪犯逮捕法办后,群众都一致称赞说:这件事人民政府处理得太好了!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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