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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盗砍超伐森林成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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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1-16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访调查

  江永县盗砍超伐森林成风
本报记者吴兴华
编者按:出让山林经营权,是深化林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然而,在湖南江永县,这件好事却没有做好——以有偿形式获得山林经营权的人,不在山上种树育林,却将大批中幼林以“间伐”为名砍掉,实在令人痛心!出现这种状况,山林经营者的唯利是图固然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但主管林木采伐的江永县林业局的主要领导也难辞其咎。
乱砍滥伐国有林木是违法犯罪行为,江永县大面积砍伐中幼林的做法,必须尽快制止。有关部门应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根据群众反映,记者不久前就湖南省江永县发生偷砍、盗伐、超伐森林问题进行了采访。
江永县是湘南林区木材生产基地县之一,山地面积150万亩,其中林地105万亩。1993年以来,允山乡等7个乡镇转让了27处山林的经营权给私人,面积3918亩,大部分是中幼林和水源林。转让后,经营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林地搞育林,而是假以“间伐”的名义,将较大的树木砍伐一空。
去年6月,允山乡瓦扎湾村将坳上至休息塘一片面积为806亩的中幼林,以3.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木材贩子周正湘等人。周等找县林业局局长开了“间伐”采伐证后,将山上的林木全部砍光。
去年10月,千家峒瑶族乡坝上村王小安等人,以1.4万元买了本乡山峰村第4村民小组牛头坳一块300亩的马尾松中幼林经营权,随后,王小安从本县厂子铺乡买来50立方米木材的采伐证,将山上林木全部砍光,获得木材240立方米,全部卖给了冷水滩市造纸厂。
此外,由于一些木材贩子非法收购无证木材,全县偷砍、盗伐、超砍木材之风随之愈演愈烈。仅千家峒瑶族乡,去年就查获偷砍、盗伐的木材达500多立方米。
江永县乱砍滥伐森林如此严重,主要原因是:
林政管理滞后。转让山林经营权给私人,目的是促进林业的发展,然而山林经营权转让后,如何育好林、管好林、护好林,却没有建立必要的制约机制,致使乱砍滥伐者有机可乘。
林业部门滥发采伐证。允山乡锦堂村何吉荀欠农业银行允山营业所5万元贷款,营业所为了收回贷款,竟从林业部门搞来400立方米采伐指标给何吉荀,让何去买中幼林山地。何依计行事,砍伐了大片中幼林,用卖木材赚的钱,偿还了银行贷款。
据县林业局林政管理机构统计,县林业局局长曾祥永1993年以来批准砍伐的中幼林达1200多亩,“拔大毛”间伐中幼林1500多立方米,批办以“林政处罚”的名义出口套购、偷砍、盗伐的木材7000多立方米,去年批准超限额采伐1万多立方米。去年夏天,千家峒瑶乡一个名叫蒋黑波的木材贩子在林区收购偷砍盗伐的木材180多立方米,他找到曾祥永,曾祥永竟作“广西流入材”处理,批办出口销售。1993年3月,曾祥永还批准高泽源林场将采伐指标1300立方米转让给集体林场砍伐,造成集体林场主伐中幼林237亩、木材1026立方米的严重后果。
这个县采伐证、出口证管理相当混乱,倒卖“两证”十分猖獗,采伐证以采伐量计价,每立方米卖到80元至100元。
打击、处理不力。1993年以来,江永县发生多起涉及林业部门领导和县、乡领导亲属的毁林案件,都查处不下去,致使乱砍滥伐歪风得不到有效制止。如去年春天,县政府一位主要领导的内弟廖某,以1.6万元购买了一块380亩、总蓄积量1900立方米左右的杉木中幼林的经营权。县林业局局长曾祥永批给他100立方米的间伐材采伐指标,廖某不仅将这片林子全部砍伐,还越界砍了城关镇林场的林木380株,林政人员不敢查问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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