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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查处得力 侵犯知识产权受到法律制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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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1-18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人民检察院查处得力
 侵犯知识产权受到法律制裁
本报北京1月17日讯记者陈祖甲报道: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言人透露,高检院将在近期下发《关于依法严肃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通知》,进一步部署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
全国检察机关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作为司法部门为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据统计,1994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270件,立案侦查的1365件。连同前两年共查办案件7923件,其中有2665名案犯被起诉到人民法院审理,大部分案犯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1994年通过办案追回经济损失5900多万元。
发言人说,1994年各级人民检察院对5个方面的重点案件作重点查处。1.假冒注册商标违法所得超过10万元的重大案件和法人犯罪案件;2.假冒出口商品商标和国内外驰名商标案件;3.生产、销售盗版音像、图书、电子软件和假冒他人专利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4.利用贿赂手段推销或采购侵权商品的案件;5.以暴力或威胁方法抗拒执法人员依法查抄侵权犯罪“窝点”或打击报复举报人构成犯罪的案件。
发言人表示,1994年检察机关查办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有78%来自群众的举报。检察机关在办案的同时,建议和帮助企业及市场管理部门建章堵漏,利用先进科技手段,改进防伪辨伪能力,打防结合,消除犯罪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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