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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棉花应打破年度界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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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1-18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

  收购棉花应打破年度界限
棉花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国家有关部门每年把新棉上市到年底,即9至12月份定为棉花收购期。在此期间,各级农业银行对棉花收购部门所需资金是随要随批,敞开供应。然而,12月份以后,上级银行就不再提供收购资金了,即使有棉花,也无法收购上来。我认为,这种做法弊端颇多。
一是农民因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往往以春节作为一年的结束。9至11月份由于农活较多,交售棉花往往集中到12月份以后至次年1至2月份。况且,越是临近春节,农民才越要卖棉换钱购年货。
二是每年的11和12月份阴雨天气较多,农民无法晾晒棉花,也无法交售。
三是12月份以后,由于上级银行不再提供棉花收购贷款和资金,农民想售棉,供销社却无钱收购,致使不法商贩有机可乘。
因此建议上级决策部门改变目前的按年度提供棉花收购资金的办法,打破年度界限,支持跨年度收购棉花。
山东省巨野县农业银行张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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