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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部出台煤炭货款回收新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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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1-19
第2版(经济)
专栏:部委快讯

  煤炭部出台煤炭货款回收新措施
本报讯为了解决煤炭货款拖欠严重和煤矿资金极端困难的情况,煤炭部决定执行以下措施:
一、执行新的货款结算办法,要把货款结算和发煤结合在一起,严格做到不给钱不发煤,不进票不发煤,不还帐不发煤。
二、认真抓好老帐的清欠,中国人民银行最近已向冶金行业注入50亿元资金用于清欠,而且明确钢厂清欠的第一任务是偿还煤矿欠款。
三、认真签订煤炭购销经济合同。对国家分配的煤炭资源量,由原来签订货合同全部改为签煤炭购销经济合同,确定数量、质量、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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