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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去年有了进一步发展 全国近半数农户组织起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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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1-14
第1版()
专栏:

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去年有了进一步发展
全国近半数农户组织起来
【本报讯】一九五三年全国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据一九五三年十一月份的统计,全国参加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织的农户约有四千七百九十多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百分之四十三,比一九五二年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以上。一九五三年农业生产合作社已发展到一万四千多个(还有农民自发建立的四千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没有统计在内),参加的农户有二十七万三千多户,占组织起来总农户数百分之零点五七,比一九五二年增加了三倍多。参加常年互助组的农户,约占组织起来农户总数百分之二十四强,比一九五二年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一强。其他各种临时性互助组占组织起来的农户总数百分之七十以上。
按地区分别来看,组织起来的农户在各大行政区农户总数中的比例是:东北区百分之七十五,华北区百分之五十多,华东区百分之五十左右,西北区百分之四十五,中南区百分之三十,西南区百分之四十。在各大行政区组织起来的农户中,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户数比例是:东北区一点八四,华北区一点八九,华东区零点二七,西北区零点二一,中南区零点零七八,西南区零点零一三;参加常年互助组的户数比例是:东北区百分之三十三(加上三大季组即占百分之七十以上),华北区百分之三十三,华东区百分之三十五强,西北区百分之十,中南区百分之十四,西南区百分之十;除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常年互助组的农户外,其他都为各种临时互助组。在东北和华北等老解放区,平均每个区已有三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山东省和其他解放较早的地区以及个别解放虽晚但互助合作运动的基础较好的县份,也已大体上每个区有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其他晚解放区,在专区一级或少数的县进行了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工作。
一九五三年,全国各地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发展的共同特点是:互助合作组织不但在数量上有了相当的增加,而且质量方面也有很大的提高。在农业生产合作社方面,突出地表现在各地所办的社(包括不少农民自发建立的在内)一般都是成功的,经营管理有很大改进,生产增长,社员收入增加。据若干地区的调查,在一九五三年所办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中,百分之八、九十以上都办得较好,并比当地一般互助组增产一成到二成,有的增产到一倍以上,而产量和当地互助组相差不多或不如互助组的则占少数。据山西省二千二百四十二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调查,百分之九十八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都超过了当地互助组的产量。在互助组方面,突出地表现在:有名无实的形式主义的互助组(即名义上是互助,而实际上是单干的组)已大大减少,常年互助组大大增加。华北、西北、西南等地区的互助组,在一九五二年中,估计约有百分之十到二十左右是有名无实的,去年这种互助组就大大减少了;中南区一九五二年常年互助组占组织起来户数百分之九强,一九五三年增加到百分之十四。互助组的发展和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和解决了各地农民在生产中所遇到的困难,保证了耕作及时,提高了生产。新疆省米泉县农民参加了互助组后,有一千四百多户解决了缺乏耕畜的困难,一千三百多户解决了缺乏农具的困难,三百四十多户解决了缺乏种籽的困难,七百多户缺粮户解决了生活困难。据中南区估计,一九五三年互助组一般比单干农民增产一成左右。一九五三年互助合作组织显示的优越性,大大鼓舞了农民参加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单干不如互助,互助不如合作”这一事实,已为一般农民所公认。
一年来,全国互助合作运动所以能够取得这些重大的成绩,首先是因为党的政策正确,证明发展互助合作是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正确道路,它确为广大农民当前发展生产所必需;其次,是因为各级党组织及时地纠正了互助合作运动中所发生的偏向,一九五三年不少地区纠正盲目冒进的偏向以后,在一些地区又纠正了自流放任的偏向,使运动走上了正确的轨道,保证了运动的健康发展。一九五三年各地对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进行了深入的宣传,更加推进了互助合作运动,为一九五四年更大的发展准备了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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