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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美方积极准备劫夺战俘的非法活动 我方向美方提出最强硬的抗议 并提出为保证实施“职权范围”的重要提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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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1-14
第1版()
专栏:

对美方积极准备劫夺战俘的非法活动
我方向美方提出最强硬的抗议
并提出为保证实施“职权范围”的重要提案
【新华社开城十三日电】军事停战委员会一月十三日举行会议。
朝中方面在会上对美方公开计划并积极准备在一月二十三日劫夺东场里战俘营朝中被俘人员的种种严重的非法活动提出最强硬的抗议。
朝中方面指出:由于美方指挥特务活动破坏解释工作、现更进一步公开计划并积极准备劫夺战俘,朝鲜局势已日趋严重,为保证“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的实施,防止停战协定进一步遭受破坏并因而严重威胁朝鲜的和平,朝中方面正式建议:
(一)双方应支持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为实施“职权范围”而作出的关于继续解释与继续看管战俘以待政治会议最后解决的公正主张。
(二)双方严格履行“职权范围”所加诸双方的义务,以保证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实施“职权范围”的工作不再遭受破坏与阻挠。
但美方在会上仍然坚持其对“职权范围”的片面而荒谬的解释,无理反对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为实施“职权范围”而作的公正主张。
朝中方面当即指出:中立国遣返委员会负有解释和实施“职权范围”的责任与权力,美方没有任何理由亦无任何权利反对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为实施“职权范围”而作的公正主张。朝中方面严重警告美方:如果美方一意孤行,对于朝中方面一月十三日具有极其重要意义的提案不加考虑,则一切严重后果必须全部由美方负责。朝中方面最后要求美方对朝中方面所提出的提案予以最慎重的考虑。
朝中方面首席委员在一月十三日会上的主要发言与提案全文如下:
“虽然你方布置与指挥特务破坏解释工作、阻挠战俘遣返的罪行已经遭到了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和全世界正义人类的严正谴责,但你方不但并未停止指挥特务在东场里战俘营进行破坏活动,而且公开计划并积极准备在一月二十三日劫夺东场里战俘营我方被俘人员,企图实现你方强迫扣留战俘的一贯阴谋。你方百般威胁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在一月二十三日将朝中被俘人员交与你方。你方公然派遣直接负责指挥东场里战俘营中特务组织的南朝鲜宪兵总司令官元容德手下的大批特务,冒充民政警察在东场里战俘营的周围布置劫夺战俘。你方公然修筑由东场里战俘营通往你方军事控制地区的道路,加建铁丝网,声称对于‘反抗的战俘’将使用武力,公开进行劫夺战俘的准备。你方公开宣布劫夺战俘的时间表,甚至于要求印度看管部队以此通知战俘,以便于你方实施劫夺战俘的计划。你方公开声明被劫夺的我方被俘人员将送交蒋介石与李承晚。对于你方这种种严重的非法活动,我向你提出最强硬的抗议。
‘职权范围’赋予了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以解释与实施‘职权范围’的责任与权力。为了保证‘职权范围’的实施,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亦已提出了公正的主张。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业已指出,‘职权范围’由于你方及你方特务的破坏,至今未能实施,因此解释应予继续,解释期限应予延长是合法的和必要的。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并已在一月二日致双方的函件及备忘录中指出,为继续解释以实施遣返程序,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印度看管部队之继续看管战俘乃是必要的,而尚未行使遣返权利的战俘问题之提交政治会议,乃是‘职权范围’的强制性的规定。对于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为实施‘职权范围’所提出的这些公正主张,你方既无理由亦无权利予以反对。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同时指出,印度看管部队之继续看管战俘,有赖于双方保证和平环境与后勤供应,对此,根据停战协定的规定,你方负有无可逃避的责任。
为保证‘职权范围’的实施,防止停战协定之遭受破坏并因而严重威胁朝鲜的和平,我现在正式提出以下提案:
一、为保证‘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的实施,使全部战俘有机会行使其被遣返的权利,双方支持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为实施‘职权范围’而提出的公正主张,即:
甲、解释工作应予继续,九十天的解释时间应予补足。
乙、九十天补足后,尚未行使遣返权利的战俘问题应交政治会议在召开后三十天内处理。
丙、在此期间,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印度看管部队应继续保持对战俘的看管。
二、为保证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实施‘职权范围’的工作不再遭受破坏与阻挠,双方保证严格遵守‘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的规定:
甲、解除其对原在其拘留下的战俘的一切控制与影响。
乙、维持和保证战俘看管地点周围的治安与秩序,并防止和控制其管辖地区的任何武装力量(包括非正规的武装力量)对战俘看管地点的任何扰乱和侵犯的行动。
丙、对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执行其任务与工作不以任何名义和任何方式加以干涉或加以影响。
丁、保证对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与印度看管部队以及战俘的后勤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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