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1阅读
  • 0回复

石狮市法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八千“打工仔”“外来妹”讨回公道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1-2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石狮市法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八千“打工仔”“外来妹”讨回公道
本报讯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的审理和劳资矛盾的疏导工作,依法维护“打工仔”、“外来妹”的合法权益。从1991年至1994年受理劳动报酬纠纷案1004件,全部审结并执行完毕。其中37%的案件在当事人起诉当天审结,90%以上的案件7天内审结执行,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十几个省籍的8000名“打工仔”、“外来妹”讨回了公道。
石狮市现有人员27万,外来常住人员22万,其中17万系“打工族”。石狮市人民法院根据打工人员文化低、生活困窘、流动性大,对打官司拖不起、等不得的特点,依法制定了快速简便的审理方式。实行立案、受理、执行“三优先”,规定一般案件当天受理审结,当天执行;复杂案件7天内审结执行完毕。
石狮法院审结的1004件劳动报酬纠纷案,原告大多是外地的“打工仔”、“外来妹”,而被告都是当地的个体、私营或外资企业的业主或包工头。原告与被告之间多数未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雇用期限、工资额度、工作条件及生活待遇、劳动报酬给付方式,均凭双方口头约定,随意性大。发生纠纷后双方各执一词较难审判。石狮法院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坚持秉公执法,均及时立案受理。
石狮市人民法院在认真做好案件审理的同时,还积极与劳动、工会等部门配合,结合审判活动,组织个体、私营或外资企业的业主或包工头,参加庭审旁听,以案讲法,促使他们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宣传普及有关法律常识,为10万“打工仔”、“外来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他们还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对违法违纪现象突出的个体、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及建筑、饮食服务行业加强经常性的劳动法纪监督检查,努力减少和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也得到企业和打工人员的广泛赞誉。(周德伟陈飞跃龚寿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