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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黄牌”警告叫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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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1-24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法制沙龙

  为“黄牌”警告叫好
沈小平
报载,天津市河西区反腐败注意抓苗头,在全区建立领导干部“黄牌”警告制:对领导干部在廉政方面有轻微问题的,一旦发现即刻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对限定时间仍未改正的,根据情况给予党纪、政纪直至降职免职处理。这种防微杜渐的做法,确实是教育、挽救干部的一项好措施。
从近期报上披露的情况看,当前腐败案件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赃款数额较大,动辄几十万、几百万。但是这些不法分子贪污受贿,捞取不义之财,一般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过程,再狡猾的狐狸也有露出尾巴的时候。天津市河西区的做法,好就好在不做事后诸葛亮,而是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这不但教育、挽救了干部,同时也使国家财产免受更大损失。
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不受约束和监督的权力必将导致腐败。在时下反腐倡廉工作中,笔者以为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像天津市河西区实行干部“黄牌”警告制一样,建立监督措施,形成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监督和约束。这样,不仅有利于干部队伍建设,而且有利于反腐倡廉,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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