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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查处违纪违法干部挽回经济损失五百二十余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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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1-2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福州查处违纪违法干部
挽回经济损失五百二十余万元
本报讯1994年,福建省福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严厉查处了一批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的违法违纪案件,先后有142人被开除党籍、11人被开除公职,挽回经济损失526万余元。
福州市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对影响大、案情复杂的案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亲自过问、组织协调、排除干扰。
福州市纪委7名常委有5名抓案件查处工作,并做到“四个直接”:凡是大要案,直接到第一线办案;凡是县处级领导干部违纪直接找谈话;对下级纪委查处大要案工作,直接抓检查;对查处大要案中遇到的问题,直接帮助解决。这样做保证了查处大要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据统计,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476件次,涉及违法违纪问题4380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635件,其中贪污、受贿万元以上的大案76件,县处级要案8件。在查处的案件中,涉及人员695人,其中党员539人,县处级8人,670人受到了党纪、政纪的处分。
(黄仙美姜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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