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阅读
  • 0回复

经营主体多样文化形态丰富我国文化事业发展呈新格局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1-26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经营主体多样文化形态丰富
我国文化事业发展呈新格局
新华社北京电(记者丁锡国、卢志勇)历经十几年改革开放的洗礼,“国家办文化”的单一文化格局被打破,代之以“社会办文化”的全新文化发展模式。文化经营主体趋向多元化,投资渠道相应拓宽,文化形态日益丰富多彩。
如今,文化已走出影、视、剧和“老三摊”(书摊、报摊、民间卖艺摊)的简单卖方市场,发展成为包括演出、娱乐、音像、图书、美术、电影、文物、业余艺术培训、对外文化交流九大市场在内的大文化市场体系。据文化部有关人士介绍,我国文化娱乐场所已发展到20万家左右,演出团体2800多家,画廊、画店、拍卖点3000多家,对外文化交流近年来异常活跃,各类艺术培训学校如雨后春笋在全国兴起。
改革开放后,市场机制开始在文化领域运作,经营主体趋向多元化,国家、集体、个体兴办文化,各种所有制形式并存互补,许多文化形式已主要靠社会力量兴办。近年来成倍增加的文化娱乐场所,绝大多数是企事业单位的三产项目以及个体户兴办的。
文化经营主体的多元化,使文化投资渠道大大增加,国家可不增投资就能增加大量文化活动和活动场所。据江苏省苏州市政府估算,近6年来,这个市仅新增加的文化娱乐设施投资就达5亿多元,如单纯靠国家,几十年也难以办到。民营经济发达的石狮市,近年来投资文化的5000多万元资金,绝大部分来自民间。
社会办文化,给文化事业带来了生机和活力。文化引入市场机制,消费者多层次、多元化的文化需求,促使文化经营者不断丰富文化产品,提高服务水平。这样,又反过来促进了文化繁荣。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