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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版和贩卖“黄”书国法不容武汉七名案犯被判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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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1-24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非法出版和贩卖“黄”书国法不容
武汉七名案犯被判刑
本报武汉一月二十三日电记者龚达发报道:一月十九日下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黄打非”案件宣判大会,四起非法出版和贩卖淫秽书刊案的七名案犯分别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和六至十二年有期徒刑。
非法出版《军事世界风云录》(A、B卷)案罪犯何庆和何茹系夫妻。一九九三年七月至一九九四年二月,先后三次非法印刷《军事世界谁主沉浮》十九点九万册;《军事世界风云录》(A、B卷)七点五万套,销售到十多个省市,非法经营额达一百零九万余元。主犯何庆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五千元。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初,伍望生盗版印刷《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普及本一点五万册出售,获利两万元,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判处伍望生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盗用《今日名流》第五期杂志名称非法出版案的程旭葵和陈红(女),一九九四年三月,从他人购买的书中挑选出若干章节,拼凑成一本十六开八十页码的杂志底稿,并采取欺骗的方式,印刷了三万册,分别发往外地一点五四万册,非法经营额为七万零二百五十六元。程旭葵、陈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和六年。
一九九四年八月底,阳宪林前往河南省台前县找到刘全富,提出购买淫秽书籍。同年九月,刘全富邀约杨振克,从当地农民杨振北(在逃)手中购得七种淫秽书籍五点七六万本。当书运回武汉后,阳宪林感到问题严重,终止了犯罪,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带着公安人员将刘全富、杨振克抓获,追缴了全部淫书。
人民法院判处刘全富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四千元;判处杨振克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阳宪林被免予刑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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