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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从严治警福建新年重申“七禁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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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1-2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反腐倡廉从严治警
福建新年重申“七禁令”
本报讯记者江宝章报道:新年伊始,福建省政法委向全省政法干警重申“七禁令”,以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腐败现象和违法违纪问题,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这七项禁令是:绝对禁止接受案件当事人吃请、送礼、给好处;绝对禁止利用职务之便参股、经商、办企业和变相从事第二职业;绝对禁止充当发廊、歌舞厅、电子游戏机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后台、保护伞;绝对禁止对告状求助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官老爷”态度;绝对禁止滥用强制措施,打人、骂人、刑讯逼供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绝对禁止越权办案、瞒案不办、泄漏案情等违法违纪行为;绝对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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